elle11 wrote:
鄉民就是要軍法轉司法...(恕刪)
呵呵
你以為鄉民就真的"只"挺紅仲丘而已嗎?
人家為以後所有軍中死亡案件開了一條明路
這才是洪案的真正價值所在
你們的想法其實我們很清楚
因為你們會認為司法審判曠日費時
也許會輕判
但是你們錯啦
勿枉勿縱不是才符合正義嗎?
如果當年江國慶移交司法審判
也許他現在還活著在孝順他的父母
lovekingmaker wrote:
小弟平安返國,得知洪案目前已非台灣媒體關心焦點,討論區亦少人討論,可見小弟所見不誤,洪案根本就不重要,小弟能省雞排錢,爽快極了!
lovekingmaker wrote:
鄉民要的不是真相嗎?
洪家昨天又羅列一堆風聞名單要求調查,怎麼鄉民罵聲壓倒性多於讚聲呢?
http://tw.news.yahoo.com/洪案傳喚-洪姊提出18被告外名單-221037140.html
看來真相併不重要,媒體是否關注才重要吧!
lovekingmaker wrote:
11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請登入以表示讚賞請登入以表示不讚賞3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老實 • 1小時6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陳揮文怎麼沒上電視了,算是有先見之明,一眼就看出這家子有問題
回應
看來小弟所言現在印證了!超爽!
風無 wrote:
再來 那四個人有沒有罪 在新聞媒體對法官交保那時的報導來說
法官已經認定是有罪了
那是不是有所問題?
來來這是新聞(請點擊連結)
新聞內容的一部份
審理至晚間9時餘,合議庭評議於今晚11時39分裁定,3人所犯非重罪,且已調離原單位,軍檢調查嚴密,無羈押的理由,今晚裁定,洪仲丘案在押的副旅長何江忠新台幣30萬元交保,連長徐信正25萬元交保,上士范佐憲2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出境。
這是無罪?這已經進入有罪層級了
你還在扯無罪
風無 wrote: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目前軍法院是判定他們無串供依據,但有犯法,
不知道你引用無罪推論的根據哪裡來?
洨丸子 wrote:
但進了法院..
真相是神才知道的東西....
正義是啥小?我只知道證據....
洨丸子 wrote:
如果沒證據或證據不充分...
那就是誰喊的大聲誰就贏?
洨丸子 wrote:
.等判決出來,接著去喊司法不公或恐龍法官,你一定會想問,都還在審,我怎麼知道結果?
....因為司法不公是注定滴...
洨丸子 wrote:
如果不想老是沒事去喊司法不公,那應該喊修憲,要求陪審制
洨丸子 wrote:
報告大人...
是否羈押和有罪判決是兩回事.....
.....有犯法...嗎?
大人您指的是軍事法院已經下有罪判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