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君子 wrote:
'違法你說了算? ...(恕刪)
來, 別的不說, 我就說我的新工作, 競業條款, 我到某光去, 薪水比原公司高很多
依照競業條款, 只要我目前的老闆, 出我目前領的底薪的百分之幾, 我就必須要遵守, 對?
跟你說, 如果我老闆讓我簽這個, 先不談違不違法, 我第一時間不會簽, 就這樣, 因為不簽無法錄用我也認了!
因為老子我有我的自尊跟骨氣!
我不會厚著臉皮低聲下氣簽下去, 再來跟你講這個違法, 要離職了還要看你臉色你會不會搞我!
請問自尊跟骨氣, 是聚眾才有的? 人多膽大?
為了成就自己的"收入", 要拿別人的權益來犧牲, 不好意思呀, 我臉皮沒這麼厚, 這樣缺德的事情我是幹不來的, 在我來說, 我要甚麼, 都是我自己要去爭取的, 跟他人無關, 我也不會去犧牲其他人的權益, 更不會搞聚眾, 因為會模糊焦點!
反正大不了換跑道, 死皮賴臉的跟現在的老闆乞求? 沒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