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nmaker worte:
問題24: 專案融資沒擔保?
答: 無擔保品,(除沃旭外)融資由各信貸保險機構作擔保.
沃旭
非採專案融資而是母公司全額擔保的企業融資,由巴黎銀行、台灣銀行、國泰世華銀行
擔任聯貸案主辦銀行.
達德
信貸機構包含丹麥EKF,德國Euler Hermes,荷蘭Atradius,出口信貸擔保部分共54%.
雲林允能風場640MW總興建金額達940億元,融資占7成以上為新台幣742億元,其餘
3成自行出資.
CIP (融資進行中)
EKF將為CIP台灣開發案提供融資擔保.
北陸與玉山 (融資進行中)
已經與EKF簽署合作意向書,提供專案融資擔保.
問題25.專案融資對象銀行是? 有無公股銀行?
答: 分列如下.
達德WPD:
允能融資國內民營銀行4家: 中信,國泰,富邦,玉山. 外銀15家: 法國巴黎,德國商業,東方匯理,
星展,德意志,安智,德國重建復興銀行,日本瑞穗,三菱日聯,法國外貿銀行,新加坡華僑銀行,
德國西門子銀行,法國興業,渣打,三井住友. 其中三井住友擔任聯貸案財務顧問.
CIP: 以中國信託為顧問,其餘不詳.
NPI: 以國泰世華銀行為顧問,其餘不詳.
中鋼: 未放出任何明確消息.
台電: 未放出任何明確消息.
上緯與麥格理: 未放出任何明確消息.
結論: 目前沒有公股銀行加入專案融資
*********************************************************
stunmaker worte:有時候,自己的回文會揭穿真相,以上就是很好的例子。
PPA合約期限為廿年,均由政府以保證的躉購價收購,如果超過廿年,業者仍可以繼續
賣給台電,但每度價格將以迴避成本(除綠能外所有發電平均成本)收購,並且以五年
合約起跳。
相信大家一定覺得很神奇,為什麼不需要公股銀行加入專案融資?為什麼專案融資無擔保品,(除沃旭外)融資由各信貸保險機構作擔保?甚至沃旭非採專案融資而是母公司全額擔保的企業融資?
看起來中華民國不需要出錢建置,就可以享用乾淨的風力能源!只要使用的時候再付費就好。這根本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啊!
PPA的20年合約到期,你說台電可以不向20年前這些開發商買電?好啊,那請問一下:這些風力機佔著茅坑不拉屎,該怎麼辦?別忘了,這些風力機還是開發商的資產,你政府可不是想拆就能拆。
重新招標?好啊,舊開發商早就建置完成,還佔著風場,而且還能以一度約2~3元的迴避成本賣電。新開發商有這個本事砸大錢建置新風機之餘,還用一度約2~3元的迴避成本賣電?政府帶種跟人民說:我不跟舊開發商買一度約2~3元的電,我要跟新開發商買更貴的電?
在這20年內,政府保證用貴森森的價格收購開發商的風力能源;20年後,開發商雖然要以迴避成本賣電,但是一次簽五年而且可以用價格優勢排擠競爭者。
開發商根本穩賺不賠啊!當然想盡辦法搶這筆生意。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orte:
相信大家一定覺得很神奇,為什麼不需要公股銀行加入專案融資?為什麼專案融資無擔保品,(除沃旭外)融資由各信貸保險機構作擔保?甚至沃旭非採專案融資而是母公司全額擔保的企業融資?
看起來中華民國不需要出錢建置,就可以享用乾淨的風力能源!只要使用的時候再付費就好。這根本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啊!
問題在哪裡? 無病呻吟半天就是講不出問題在哪裡.
全世界的風電都在做專案融資,只有台灣的有問題? 請你明確說出問題在哪裡.
iijima_ai worte:
PPA的20年合約到期,你說台電可以不向20年前這些開發商買電?好啊,那請問一下:這些風力機佔著茅坑不拉屎,該怎麼辦?別忘了,這些風力機還是開發商的資產,你政府可不是想拆就能拆。
想笑死誰啊? 你以為茅坑也是開發商資產?!
那些海域是向國產署承租的! 不是開發商的!

iijima_ai worte:
重新招標?好啊,舊開發商早就建置完成,還佔著風場,而且還能以一度約2~3元的迴避成本賣電。新開發商有這個本事砸大錢建置新風機之餘,還用一度約2~3元的迴避成本賣電?政府帶種跟人民說:我不跟舊開發商買一度約2~3元的電,我要跟新開發商買更貴的電?
在這20年內,政府保證用貴森森的價格收購開發商的風力能源;20年後,開發商雖然要以迴避成本賣電,但是一次簽五年而且可以用價格優勢排擠競爭者。
開發商根本穩賺不賠啊!當然想盡辦法搶這筆生意。
蛤? 所以你終於承認20年後只能用迴避成本賣電啦? 有進步啦真的不錯!
stunmaker worte:誰跟你談海域啦?閱讀的能力要加強啊。
想笑死誰啊? 你以為茅坑也是開發商資產?!
那些海域是向國產署承租的! 不是開發商的!
我講的是那些風機在20年後都還是開發商的資產。
20年後不想跟舊開發商續約,要重新招標?可以啊!
如果想延用舊風場,先等舊開發商把風機拆掉;然後引進新的開發商,再來個20年躉售電價。
如果不想延用舊風場;一樣,引進新的開發商,再來個20年躉售電價。
還是你想告訴大家:新開發商會自行建置風機,然後用迴避成本賣電?說說看嘛!
stunmaker worte:問題在哪?
問題在哪裡? 無病呻吟半天就是講不出問題在哪裡.
全世界的風電都在做專案融資,只有台灣的有問題? 請你明確說出問題在哪裡.
問題就在有些人一直發懶人包告訴大家:台灣發展離岸風電不需要公股銀行出錢,讓大家認為建置這些風力機不需要從老百姓口袋裡掏錢,卻對開發商又狠又穩地撈20年、甚至20年後還能老神在在繼續賺錢避而不談。
問題在哪?
問題在沒有風啊......難道是因為今天不缺電,風力機就不轉了嗎?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orte:
20年後不想跟舊開發商續約,要重新招標?可以啊!
如果想延用舊風場,先等舊開發商把風機拆掉;然後引進新的開發商,再來個20年躉售電價。
如果不想延用舊風場;一樣,引進新的開發商,再來個20年躉售電價。
還是你想告訴大家:新開發商會自行建置風機,然後用迴避成本賣電?說說看嘛!
我從來沒說新開發商會用迴避成本賣電!! 我是說20年合約滿的舊開發商!!
如果舊開發商不簽新約,那就把風機拆掉.
iijima_ai worte:
問題在哪?
問題就在有些人一直發懶人包告訴大家:台灣發展離岸風電不需要公股銀行出錢,讓大家認為建置這些風力機不需要從老百姓口袋裡掏錢,卻對開發商又狠又穩地撈20年、甚至20年後還能老神在在繼續賺錢避而不談。
避而不談?
我的懶人包花最多篇幅的就是如何計算電價!!
但是我知道眼睛瞎掉的人很多,再轉貼過來..
問題5: 未來20年購電總價是否為兩兆?
答: 以下按時間順序詳解.
第一次出現所謂的兩兆風電,是聯合報2018年4月5日的報導.

4月6日能源局發出澄清聲明,並提出正確計算公式
遴選之離岸風電系統係以簽約費率來作為收購價格;而競價之離岸風電系統則以其競標價格
作為收購價格. 換成數學式
(遴選風場A年發電量*簽約年價格A'+遴選風場B年發電量*簽約年價格B'...)*20年 = 遴選總價
(競標風場a年發電量*競標價格a'+遴選風場b年發電量*競標價格b'...)*20年 = 競標總價
遴選總容量=A+B+C...=3.5GW (預定)
競標總容量=a+b+c...=2GW (預定)
20年總價 = 遴選總價+競標總價
遴選風場電價是依與台電簽約年的躉購價格為準,但簽約必須先取得電業登記(籌設許可,
參考電業登記規則). 4月6日時所有參數,僅總裝置量5.5GW與2018年躉購價5.8元確定,
其他均未知所以總價無法計算.
4月11日反風電人士陳立誠發文抨擊能源局語無倫次

陳立誠自行假設遴選3.5GW全數依照2018費率簽約,又自行假設競標2GW價格為4元,於是
遴選部分 3500MW*8760*41%*5.8元*20年=1兆4580億
競標部分 2000MW*8760*41%*4元*20年=5760億元
兩者相加=2兆340億元
但是4月30日遴選容量增加到3836MW,競標容量1664MW,照陳立誠自以為方式總價為
遴選部分 3836MW*8760*41%*5.8元*20年=1兆6000億
競標部分 1664MW*8760*41%*4元*20年=4800億元
兩者相加=2兆800億元
2018年6月22日競標結果公布,價格並非照陳半仙所想的4元,而是2.2~2.6元不等,
兩兆風電徹底破功,陳半仙遭狠狠打臉,即便所有遴選風場都照2018年費率簽約,總價為
遴選部分 3836MW*8760*41%*5.84元*20年=1兆6083億
競標部分 232MW*8760*41%*2.22元+512MW*8760*41%*2.5元+337.1MW*8760*0.41
*2.55元+582.9MW*8760*41%*2.55元=2974億
兩者相加約=1兆9000億元

但這仍不是確定價格,6月22日時遴選風場仍無一簽約,直到2018年11月底都沒有任何
一家以2018年躉購價簽約. 2018年12月,終於允能(708MW)及海能(378MW)率先取得
籌設許可,與台電簽訂PPA,容量縮水成允能(640MW)海能(376MW).
剩下2750MW只能待2019年,下為陳半仙的快樂夥伴王姓電盲2018年終搞笑.


遴選2018已簽約容量:1016MW,價格4262億
遴選2019待簽約容量:2750MW 每度5.51元,假設剩餘容量全數簽約=1兆880億
2019年2月 CIP,中鋼簽下PPA
2019年3月 北陸簽下PPA
2019年5月 沃旭簽下PPA
競標容量:1886MW 價格2900億,但是此部分可能改賣需要綠電憑證的企業而不是台電,
因此收購價將低於2900億,甚至為零,緣由請看太陽光電懶人包問題26.
風電是間歇性能源,棄風不可避免,即使綠電優先的德國,法律上也明定保留3%棄風率,
中國更是年年棄風都超過7%,詳情請見問題18或太陽光電懶人包問題20.

電業法第8條「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下,應優先併網調度再生能源」,然而台電合約載明,
調度中棄風的電力不計價,
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電能購售契約第九條 運轉與調度
如有因甲方或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執行安全調度,工作停電,電力系統發生事故
或甲乙雙方設備檢修等因素需要,乙方應配合甲方要求停機或減載,其因而短少之電能
躉售,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補償.
前項甲方或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停減供電能期間,乙方超出甲方要求所供應
之電能,應於當期購電度數扣除,不計購電電費.
結論:
假設棄風率零(絕無可能)+競標全售台電,20年最高總價約1兆8000億,平均每度約4.46元,
若競標全轉售民間,總價下修1兆5100億,平均每度5.6元; 當棄風率7%(中國歷年最低值),
兩者分別調整為1兆6700億與1兆4000億,發電量佔2025年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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