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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推《陪審法》 黃國昌:法律人判斷未必優於民眾


陳小春2525 wrote:
人民是國家的希望。...(恕刪)

鄭捷不也是「人民」???

陳小春2525 wrote:
任何一種審判制度都一定會有救濟制度,重點在於能否發揮作用,陪審制沒有不願承認誤判的問題。


陪審制護航不下去就開始胡言亂語?
wndforce wrote:
..陪審制護航不下去就開始胡言亂語?(恕刪)


你這句才是胡言亂語吧。
cckm wrote:
鄭捷不也是「人民」?...(恕刪)


為了保護其他人,這種違法的人必須要處理掉。
cckm wrote:
.選民所謂的正義,往往就只是自己的利益..(恕刪)


多數人的利益,法律人不懂這部份啦。

iijima_ai wrote:
哪個檢察官這麼帶種,不用直接證據就能起訴?
哪個法官這麼帶種,不用直接證據就能定罪?
舉個例子啊!


我一直認為陪審制不重要

儘快修復失靈且無效的救濟機制才重要

來吧,我給你幾個例子

1.徐自強殺人案,請問同案被告的自白算不算直接證據?起訴徐自強可是僅憑同案被告的自白喔

2.南迴搞軌案,起訴到判刑定讞,沒有任何可以指控李泰安的直接證據,全部都靠推論證據

3.徐自強案釋憲後,後面承審的法官全部都是在連間接證據都沒有情況下直接判處死刑喔,

事實證明,帶種的檢察官跟法官還是有的

我能舉出的都是有名的

相信還有更帶種的

因為現行的司法系統不會對這些帶種的法官與檢察官有任何懲處

大家還是專注在,司法的救濟機制能不能快速有效,並且有足夠的嚇止效應避免檢察官與法官繼續無敵帶種,

不要等勞底坐穿了再來翻案

陳小春2525 wrote:
多數人的利益,法律...(恕刪)

陪審團就那幾個成員,能代表多數人???
Tom_Deng wrote:
..大家還是專注在,司法的救濟機制能不能快速有效,並且有足夠的嚇止效應避免檢察官與法官繼續無敵帶種,

不要等勞底坐穿了再來翻案(恕刪)


給你看一則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171116/37847117

公家機關有誰願意來當壞人?這種要自己人去制衡自己人的單位最後都變成養老單位。
cckm wrote:
..陪審團就那幾個成員,能代表多數人???(恕刪)


法官可以代表多數人?
台灣目前的國情就是遇到蠻橫不講理、喜歡偏袒特定對象的法官只能向社會大眾求助,如此跟陪審制有何差別?

陳小春2525 wrote:
法官可以代表多數人?
台灣目前的國情就是遇到蠻橫不講理、喜歡偏袒特定對象的法官只能向社會大眾求助,如此跟陪審制有何差別?



既然都沒差別

那我寧願選擇至少有法學專業的法官來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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