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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為何停工?

tgdlyg wrote:
你們都說了,建管單位...(恕刪)

所以法官在庭上反問沒牌民你怎麼知道的啊。。。
要他補上依據。。。
中華民國有法律的。。。
一切照法律規範與程序走。。。
再來就看北市府提出的說明庭上採不採用。。。
採用就檢討改善完復工。。。
或局部停工檢討有疑義的地方。。。

沒問題就全面復工。。。
tgdlyg wrote:
是描述建築物所有人...(恕刪)


你去看一看公共安全檢查有哪些項目和罰則再來説嘴吧?

大巨蛋安檢一定會非常嚴格⋯⋯如果有完工營運。

halachung wrote:
附屬建物變更。。。...(恕刪)

柱位變更的結構圖准了,應該只代表柱位變更核可,不代表平面配置也變更核可,不然平面圖核准圖在畫好看的嗎,要2種圖幹嘛,畫一套就好了嗎,不過變更附屬棟的樓梯,體育館性能驗證是否要重審,大概要由建築中心來認定,這個比較有看頭,不過停工的原因,還有損鄰沒有提出改善吧,總不能古蹟有裂縫,板南線有安全疑慮還繼續施工

九九歸一 wrote:
法官林妙黛則回問林...(恕刪)


樓梯根本沒有主要樓梯、非主要樓梯、安全樓梯之分,這次沒牌民踢到鐵板了。
royfu83 wrote:
柱位變更的結構圖准...(恕刪)


不是跟你説了不懂不要出來亂講嗎?
為什麼我會覺得法官會判停工不符比例原則撤回北市府停工命令並要遠雄缺失事項必須補正改善,
然後北市府繼續要求遠雄必須用他們自創的7項標準來進行改善補正,
然後遠雄不服雙方又繼續灰下去無限循環跳針的演這齣爛戲
aber0621 wrote:
為什麼我會覺得法官...(恕刪)


台北市政府不能用七項新公安標準來壓遠雄,一方面沒有法源依據,另一方面違約,新法不能適用於大巨蛋。

VICCHEN2006 wrote:
你在瞎掰胡扯什麼!...(恕刪)

這位網兄如果跟halachung在同一公司,halachung兄比較言之有物,階級應該比較高
royfu83 wrote:
這位網兄如果跟halachung...(恕刪)


怎麼樣都比你這位胡扯的高。

很多問題前面都有解釋,一直跳針你不累我都累了,懶得回應罷了。

VICCHEN2006 wrote:
台北市政府不能用七...(恕刪)

這種廣告辭就不用一直重複倒帶了,重點不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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