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你們都說了,建管單位...(恕刪) 所以法官在庭上反問沒牌民你怎麼知道的啊。。。要他補上依據。。。中華民國有法律的。。。一切照法律規範與程序走。。。再來就看北市府提出的說明庭上採不採用。。。採用就檢討改善完復工。。。或局部停工檢討有疑義的地方。。。沒問題就全面復工。。。
halachung wrote:附屬建物變更。。。...(恕刪) 柱位變更的結構圖准了,應該只代表柱位變更核可,不代表平面配置也變更核可,不然平面圖核准圖在畫好看的嗎,要2種圖幹嘛,畫一套就好了嗎,不過變更附屬棟的樓梯,體育館性能驗證是否要重審,大概要由建築中心來認定,這個比較有看頭,不過停工的原因,還有損鄰沒有提出改善吧,總不能古蹟有裂縫,板南線有安全疑慮還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