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鴻海上來 wrote:
1.乏燃料要做長途運送是非常費工的,從來都沒有相對容易。核廢運輸車/船沿途經過的每個國家領土/領海,都得要外交斡旋取得該國同意。車上/船上的核安管制也得做得到位。德國用火車運送再處理都碰到抗爭了,從來都沒有相對容易。...(恕刪)
我說的是:「做最終處理相對容易」,不是乏燃料再處理相對容易,直接埋起來當然容易,但反核人士也不讓埋呀!
燃料棒處理完後,體積剩10~20%。長半衰期的放射核種大部分都被移走了。體積小,需要監控的時間又變短,最終處理當然變得比較容易。至於你提到的抗爭甚麼的,那都是政治問題,不是技術問題。
孤鴻海上來 wrote:
2.最終處理都是深埋,選址才是最麻煩的。做過再處理,還是得蓋最終處置場,容易程度是五十步笑百步。
體積變小了,要挖的洞也變小了。長半衰期的核種移除後,本來要找十萬年穩定的地層,現在找五百年穩定的地層就可以了。本來考量到地下水流速、地殼變動速率,要挖3000米的,現在挖1000米就好了。這樣有沒有比較容易?
孤鴻海上來 wrote:
3.乏燃料再處理之後的核廢料一樣有高階核廢,沒有放射性大減。
乏燃料再處理主要是為了取出鈽和鈾,這些佔體積最大,到燃料棒可以被再處理時,也是放射性的主要來源。把鈾和鈽移走,總放射量當然大減。
孤鴻海上來 wrote:
4.再處理之後,高階核廢變少但不會變成0,卻產生好幾倍的新的低階核廢,在台灣低階核廢還是有場址問題。體積問題一樣是五十步笑百步。
低階核廢是再處理廠的事情,運回台灣的是體積變小的高階核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