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一堆恐龍法匠玩法而已正常人上戰場跟你講武德嗎?不拚個你死我亡能結束?哪有打個兩下轉頭就不給回擊這種事刀子都亮出來了,誰曉得他會不會是小李飛刀?敢出手就別來說啥防衛過當這種人趕緊重新去投胎社會會安詳一點
過去的判例及台灣法官的慣性阿北回去自己的車實務上,法官會說有機會逃走,為什麼不走?已經躺在地上還補拳傷害致死罪應該逃不掉現在看死因跟被打有沒有直接關係不過我還是感謝這個勇士大德犧牲小我,除掉一個路怒症以後不會再有受害者
在這樓才學到法匠二字耶現在社會亂成這樣人是怎麼有辦法在短時間遇到瘋子還能思考他到底會不會殺我,我到底要反擊到什麼程度才是正確?他沒奪刀反捅就已經客氣了,這已經沒想致他死地意圖了吧,貓個幾拳人自己掛了,搞不好自己被業力收魂去了。社會新聞每天都有垃圾事耶
Lisa_Hsu wrote: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遇到暴徒,合法是只能選擇自己被對方殺死 我的想法也很簡單,今天這個案子,你怎麼知道你不出手偷襲會被殺死?上面那堆狗屁鍵盤俠不是說:老灰阿轉頭離開,怎麼知道他會不會被去拿大把的?假設皆為不可知,也就是說你選擇了:預防性幹掉每個可能威脅你的人~如果這樣都合法,爾等無權無勢的賤民,還想平安地活著?
過期無效 wrote:法官會說有機會逃走,為什麼不走? 這倒是真的有一回開車在路上遇到的疑似醉酒的男人開車攔我,有行車紀錄器的那種,我害怕到不敢下車也忘了報警,持續被咆哮5分鐘,然後對方開車離開後續開車拿紀錄器去報案,本來害怕到腰痛,結果警察看完認為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警察說你後面沒車,可以倒車走人,跟他說倒車算違法行為,後方為十字路口對方違規停路中間,根本連法院都上不了喔⋯⋯這是警察告訴我的,因為我沒有車損,人沒下車也沒有被打,連報案三聯單都不開呢!
Lisa_Hsu wrote: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遇到暴徒,合法是只能選擇自己被對方殺死,那這個法律必然有嚴重的問題,不是法匠嘴巴扭來扭去講那幾個法條能解釋的。 綠憨執政台灣人只能夾著尾巴做人不然隨時被瘋子送去見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