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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lyg被賴獨裁派的獨裁大法官狠狠打臉

tgdlyg wrote:
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是智力有多低下啊?
違法招開的會議所作出的決議,
又是球員兼裁判,還要拿出來當證據喔
tgdlyg wrote:
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人家寫的很清楚了,
大法官參與評議與表決是義務,
合法或不合法的迴避,
都會從現有總額扣除.

迴避憲訴法又沒修正過
第 二 節 迴避
第 9 條
大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大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訂有婚約者,為聲請案件當事人。
二、大法官現為或曾為聲請案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家長、家屬、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證人或鑑定人。
四、大法官曾參與原因案件之裁判或仲裁判斷。
五、大法官曾因執行職務而參與該案件之聲請。
六、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七、大法官於執行律師業務期間,其同事務所律師為該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第 10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大法官迴避:
一、大法官有前條所定情形之一而不自行迴避。
二、大法官有前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當事人如已就案件有所聲明或陳述後,不得依前項第二款規定聲請大法官迴避。但其迴避原因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聲請,應以書面附具理由為之。
憲法法庭關於聲請迴避之裁定,被聲請迴避之大法官不得參與。
第 11 條
因前二條以外之其他事由,大法官認有自行迴避之必要者,得經其他大法官過半數同意迴避之。
第 12 條
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

你跟我說一下,他們三個符合那一種迴避情形?
自己看一下第11條,其他情形迴避得經其他過半大法官同意,
但前提是大法官自認有迴避之必要,才有經其他大法官決定的可能
一個大法官認為開庭審理違背法令,並不是他自認有迴避之必要啊
結果現在是其他大法官可以決定他被迴避,完全違背法官獨立審判的基本原理了
罷免投票,不出席導致投票未達法定比例,也是反對的一種方式啊
難道可以說,我贊成比反對高,那些沒投票的扣掉,我就超過法定投票比例罷免成立?
明明賴最好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我至少提兩個藍白可接受的人選
就算到時開庭8:2,你判決還是符合規定,那三位除了合憲與否其他態度還是很明確的
但是不知道是連這一點肚量都沒有,還是這五老星很怕評議時講不贏
居然就是一直提不出這種人選,然後黨還反對自己提的人選
我不相信整個法律圈,藍白一個能接受的人都沒有
結果居然變成這五位說標準太高人數沒滿時無法開庭會導致憲政危機???
導致憲政危機的是無法補足人選的總統,不是審查的立法院吧
等著看這t帳號會不會躲著
我看是百分之百裝死
mourningtw wrote:
tgdlyg...(恕刪)
一個連中華民國統一的憲法都不遵守的---民盡畜生黨
還好意思搬出憲法來

民盡畜生黨---就是台灣的毒瘤
還躲啊?
tgdlyg wrote:
freedo...(恕刪)
躲一天笑一天
tgdlyg wrote:
freedo...(恕刪)
繼續笑
tgdlyg wrote:
freedo...(恕刪)
mourningtw wrote:
第 12 條
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

你跟我說一下,他們三個符合那一種迴避情形?
自己看一下第11條,其他情形迴避得經其他過半大法官同意,
但前提是大法官自認有迴避之必要,才有經其他大法官決定的可能
一個大法官認為開庭審理違背法令,並不是他自認有迴避之必要啊
結果現在是其他大法官可以決定他被迴避,完全違背法官獨立審判的基本原理了
罷免投票,不出席導致投票未達法定比例,也是反對的一種方式啊
難道可以說,我贊成比反對高,那些沒投票的扣掉,我就超過法定投票比例罷免成立?
明明賴最好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我至少提兩個藍白可接受的人選
就算到時開庭8:2,你判決還是符合規定,那三位除了合憲與否其他態度還是很明確的
但是不知道是連這一點肚量都沒有,還是這五老星很怕評議時講不贏
居然就是一直提不出這種人選,然後黨還反對自己提的人選
我不相信整個法律圈,藍白一個能接受的人都沒有
結果居然變成這五位說標準太高人數沒滿時無法開庭會導致憲政危機???
導致憲政危機的是無法補足人選的總統,不是審查的立法院吧


"結果現在是其他大法官可以決定他被迴避"?
瞎!
你在寫什麼?
經過了一年多?
你竟然說這3位是"被迴避",
依照憲訴法規定的理由,
主要是有利益衝突那一類的,
或提出理由,
經由其他大法官多數同意,
這叫做合法迴避.

那這3位大法官,
其他大法官已經要求要開會一年多了,
都是以不合規定的理由拒絕出席,
就是以個人理由迴避,
而且未經其他大法官多數同意,
這就是不合法迴避,

你合法迴避都不計入總數了.
不合法迴避你還想計入總數?
腦子發燒過嗎?

你腦子不是不好就是很壞,
你提的方法都是無解的啦!
聽你在叭噗!
簡單來說就是立法院已經把手伸進司法院,
違法五權分立了,
司法院要制衡總統與立法院,
司法院有憲法解釋權,
總統有提名權,
立法院在增修條文後有同意權,
立法院如果又可以任意修改憲法法庭開會的人數限制,
只要以同意權就可以在某些大法官退休時,
操控同意人數實質癱瘓憲法法庭,
這種邏輯悖論的立法,
這3位大法官會不知道?
開會就是評議這法律的問題所在,
竟然拒絕開會評議?
這不是心裡有鬼嗎?
翁曉玲集團成員嗎?
"我不相信整個法律圈,藍白一個能接受的人都沒有"?
你是剛出社會的菜雞嗎?
還是要騙年輕人啊?
翁曉玲在無法掌控大法官時,
就只要全部否決就好了,
就跟前兩次就好了,
接受的人?
你是說像這3位大法官這樣公開表態嗎?
翁曉玲當然願意啦!
問題是那你就當綠營是白癡嗎?
讓翁曉玲集團成員的大法官人數增加,
讓大家繼續笑
tgdlyg wrote:
freedo...(恕刪)

如果

今天可以少一名大法官進行判決

明天就可以省略言詞辯論

後天就可以由司法院長代表全體大法官一人裁決


民主進步黨中國共產黨,不就一樣獨裁專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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