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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佩琳證實「親帶200萬到市長室給柯文哲」...黃帝穎分析兩大法律意義:直殺法官心證!

漲翻天 wrote:
https://udn...(恕刪)


不管是200萬
還是400萬
都有合法申報"政治獻金"
檢調都可以查到底喔~
想證明EXCEL?
EXCEL證明很多筆都不對了!!!
不用再帶風向
台灣苦命黑手 wrote:
漲翻天 wr...(恕刪)

我等著打這
專門自翻車的1450的臉

滿口愛台灣
卻毫不關心災民
呸!
一直打柯P想翻盤?
一直踩民眾黨的紅線找不到金流
民眾黨這次會這麼踴躍有一部分就是這些私法給的力量
這些青鳥在大聲一點
看看823會不會一樣輸到脫褲
漲翻天 wrote:
柯的律師對拿妙天1000萬.沒有意見. 倒是妳意見很多...(恕刪)

你連人命關天
這四字都不知道啊
有災民摔死了啊

誰拿誰多少萬
自有法律處理
關你什麼事
柯有公職嗎?

災民人命跟無公職者錢私事
輕重如何
是搞不清楚還是雙標無恥?

我看你不敢回我
Chastise wrote:

漲翻天 wrote: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2025...(恕刪)


唉!~

法律如果用嘴巴講就算數~

那檢察官也不需要「搜證」了~

法庭上也不用「呈供」了~

金流呢?就把金錢流向及目前現金位置直指出來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不提出金流證據,一槍打死不是更好~

如果,我現在用嘴說「賴青德收了我 5000 萬」

請問,賴青德有犯罪嗎?

法律要指摘一個人是小偷,也要人贓俱獲啊!~



所以我說鳥都法盲阿 然後側翼網軍明知道需要證據 可是只會洗 ~ 你看 有寫1500萬 你看 誰說有拿幾百萬去?
靠 這就跟 我說你殺人 結果 我也說不出殺了誰 屍體在哪 反正我看到你拿刀子在家裡晃 所以你有殺人
青鳥法盲 那這些拿錢發文的 知道 可是不說 反正有錢拿就好 誣陷人家坐牢會不會有報應 ? 反正他又沒老婆小孩 沒差~
deki wrote:
阿伯各種花式拿錢,讀書用在歪腦筋上也算是學以致用,哈哈


對阿 有個人拿刀揮舞 肯定有殺人 一定是殺手
漲翻天 wrote:
台北地方法院週四(7/10)繼續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的京華城案,檢方在庭上表示,由於柯文哲對其前助理許芷瑜(橘子)曾從妙天禪師處拿走裝有1千萬元現金皮箱一事未表示異議,因此不再傳喚悟覺妙天出庭作證。

對此,柯文哲律師團表示沒有意見;律師黃帝穎則分析,柯陣營最常喊「查不出金流」,卻被柯文哲本人打臉,從目前揭露的資料來看,柯文哲私吞民眾黨政治獻金,至少認了妙天1000萬、謝國樑200萬,金流甚明,犯公益侵佔罪犯行明確。


我記得一千萬是到基金會吧 謝國樑 兩百萬 也是政治獻金 你說入誰口袋 找出來啊? 沒有 那就是只是沒申報登記而已 該罰錢罰前該補登補登阿 還扯什麼? 賄款? 你證實那是賄款啊? 我捐小英撲滿 我斗內算不算賄款?
漲翻天 wrote:
阿扁拿了那麼多錢.
那些案子有明確的金流啊.
不就還是被判刑.



你他媽知道你在說什嗎? 你自己都說明確金流了 柯文哲有什麼明確金流? 一筆就好?
freedomhome

那1450躲在匿名帳號後耍無知無恥!!!?

2025-08-15 9:27
阿北賺翻
漲翻天 wrote:
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109年3月23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亞虎匯款210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亞虎後於109年4月1日,將被告沈慶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210萬元,及7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文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文宗於同年月5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慶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210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



朱亞虎都出來說不是賄款了 不是說 檢調誘導朱亞虎證詞嗎? 打臉好久了你還210萬? 起訴書就是證據啊? 我怎看到證人都打臉檢調亂寫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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