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翻天 wrote:
https://udn...(恕刪)
不管是200萬
還是400萬
都有合法申報"政治獻金"
檢調都可以查到底喔~

想證明EXCEL?
EXCEL證明很多筆都不對了!!!
不用再帶風向


漲翻天 wrote:
柯的律師對拿妙天1000萬.沒有意見. 倒是妳意見很多...(恕刪)
Chastise wrote:
漲翻天 wrote: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2025...(恕刪)
唉!~
法律如果用嘴巴講就算數~
那檢察官也不需要「搜證」了~
法庭上也不用「呈供」了~
金流呢?就把金錢流向及目前現金位置直指出來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不提出金流證據,一槍打死不是更好~
如果,我現在用嘴說「賴青德收了我 5000 萬」
請問,賴青德有犯罪嗎?
法律要指摘一個人是小偷,也要人贓俱獲啊!~
漲翻天 wrote:
台北地方法院週四(7/10)繼續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的京華城案,檢方在庭上表示,由於柯文哲對其前助理許芷瑜(橘子)曾從妙天禪師處拿走裝有1千萬元現金皮箱一事未表示異議,因此不再傳喚悟覺妙天出庭作證。
對此,柯文哲律師團表示沒有意見;律師黃帝穎則分析,柯陣營最常喊「查不出金流」,卻被柯文哲本人打臉,從目前揭露的資料來看,柯文哲私吞民眾黨政治獻金,至少認了妙天1000萬、謝國樑200萬,金流甚明,犯公益侵佔罪犯行明確。
漲翻天 wrote:
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109年3月23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亞虎匯款210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亞虎後於109年4月1日,將被告沈慶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210萬元,及7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文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文宗於同年月5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慶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210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