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th wrote:已經三讀通過的法案立法者連定義都說不清楚擺明這法是要用來入人於罪而不是要讓人來遵守的 聽我一句勸。。。書,真的要好好讀。。。【反質詢】這意思很難理解嗎?原質詢者被反問。。。大法官問反質詢定義 白委已交答辯書「綠委5人被當例子」截圖只做為討論用,如有侵權。立即移除。==================如果沒有論述能力,何苦為難自己。
77young88 wrote:聽我一句勸。。。書,真的要好好讀。。。【反質詢】這意思很難理解嗎?原質詢者被反問。。。 在下不才,覺得書沒讀通的反而是閣下.....原質詢者被反問?按照閣下的定義,被質詢者也不可以問原質詢者"可以說明一下剛剛您提的.....?"有罰則的法律,是需要明確定義的。換言之,國蔥"現在"才講出來他對反質詢的解釋,為什麼不寫進去法條呢?還有,這樣的解釋跟定義,請問有在立法院討論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