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一篇文章寫得很好,提供參考:選總統該採「絕對多數制」。
再補上我個人看法。總統副總統投票日在星期六,這第一輪要是沒有人得票率超過50 %,前兩人做第二輪競選。
第二輪投票要速戰速決不要拖太久。兩個禮拜內辦理政見辯論會,由全國人民來觀看電視轉播,兩週後的星期六再投第二輪,一定有人得票率超過50 %。
改成絕對多數制,要修改總統選舉副總統選舉罷免法63條第一項:「選舉結果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得票相同時,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十日內重行投票。」
可能也要修憲。只要朝野各黨派先有共識改成絕對多數制,後面流程只是跑個形式。有人說修憲要900萬票才能通過,那就朝野各黨派全力動員選民投同意票,開票出來不夠的話那就作票通過。
mikieri wrote:
理想很美好啦~~請問...(恕刪)
藉口
既然第三黨沒能力跟前兩大黨抗衡,目前一輪投票會有獲勝的機會?
如果小黨在第一輪投票拿到相對多數,邁入第二輪投票就一定會輸?
我支持兩輪投票制
民主選舉應該要鼓勵各黨提名適合的人選競爭總統大位,而不是為了勝選而勉為其難的合作
因此,未來在各政黨大鳴大放的情況下,一定會有所謂的多組候選人出馬角逐的情況
在這之下,要能確保當選者具備多數民意支持的背景,也要能兼顧小黨的參選機會,二輪投票才是正確的做法
用經費、人力、物力、時間...等等理由來拒絕人民決定國家領導人的方法,根本是阻礙民主發展的手段罷了
一個國家領導人對國家、社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應該用沒有意義的理由來杯葛選舉制度的優化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