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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跟林右昌沒關係?

lovejerry999 wrote:
市府是同意讓大日蓋,...(恕刪)


法律規定有獨立出入口的增建建物,其所有權歸出資人所有
dgame

關鍵是 是否有"所有權"產生吧? 如果有所有權產生,就需要申請繳稅...如果沒有(附屬建物,舉例來說就是樓中樓增加的面積) 就不須繳稅

2024-02-19 10:45
dgame wrote:
為啥NET 說謄本上面沒有所有權人?
下面不是就有寫
所有權人:基隆市
這個謄本不是同一個文件?...(恕刪)


這份謄本只能證明一樓跟地下室是市政府的
yurue

產權未定,市政府就無權租給微風

2024-02-19 10:47
dgame

裁判期間,需要申請假處分(如有相關證明) 不然期間損失 是NET 要負責? 我只是很好奇 應該拿出來的是建物的完稅證明 或是 獨立的建物產權證明;拿別人的產權證明 真的沒意義

2024-02-19 10:49
net 應該找大日要求賠償
找基隆市政府
明顯是柿子挑軟的吃
net 法律顧問和投資決策很有問題
dgame

實務上,關鍵點會是在該所有權產生後,繳稅的是誰? 要是NET 沒有這個證明,或者是不曾申請繳稅,那在判定上是吃虧的;這等於NET 默認建物最後歸屬會是基隆市

2024-02-19 10:52
dgame

如果沒有完稅證明,那連找大日賠償的資格都沒有;畢竟 已經使用幾年了,也無法以疏失作為不繳稅的原因

2024-02-19 10:53
lovejerry999 wrote:
市府是同意讓大日蓋,.. NET應該是同意幫大日蓋,換取2-4樓的經營權,.(恕刪)


應該?

「NET應該是同意幫大日蓋,換取2-4樓的經營權」,法律是講求證據的,要是有「NET同意幫大日蓋,換取2-4樓的經營權」的合約,市政府早就拿出來了
zx99900

基隆市政府不會有文件 因為這是大日跟NET間的事情 關市政府啥事?

2024-02-21 21:29
有問題就去告,法院會還你清白。
yurue wrote:
應該?「NET應該是...(恕刪)


市府有同意NET蓋的證據呢?
網路可以查得到NET 及大日間契約部份內容,也可以查得到同意書。
至於完整資料,應該不會在媒體上進一步說明,畢竟NET已經提出確認所有權的訴訟,雙方應該都會留在法院中攻防。
dgame

二次施工的話 通常只需要申請合法施工,房東同意這點 很多只需要口頭上表達即可(因為二次施工通常無產權轉移)

2024-02-19 11:40
lovejerry999 wrote:
市府有同意NET蓋的證據呢?...(恕刪)


現有證據是市政府同意增建二到四樓,沒有證據能證明要給誰蓋
yurue wrote:
現有證據是市政府同意增建二到四樓

但是市府有同意這個部分產權是NET 所有嗎?
又或者NET 有以這部分產權 去申請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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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市府很可能是覺得這個增建也是市府所有阿~
這件案子牽扯到的法律問題很複雜,我還看不太懂

但我敢確認的是:除了塔綠斑豢養的爪牙,沒有那個公務員敢"光明正大"的違法行政,至於遊走在法律的紅線?

反正民進黨執政的16年內,早就示範的淋漓盡致,也不需要太過在意 
dohan8850 wrote:
net 應該找大日要...(恕刪)

net 法律顧問和投資決策很有問題



如果那個小的獨立出入口是NET刻意蓋(留下)的,那就代表NET的法律顧問很高明!

dohan8850

有這個東西,產權會變自己的嗎

2024-02-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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