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mpxij wrote:
我的疑問是大巨蛋是柯...(恕刪)
如果只是完成,那吃的人呢?
Lightwave18 wrote:台北101大樓的權利金、租金可是一開始就談好的
吳院長指出,蕭副總統擔任行政院長任內開始推動的BOT案,經多年的推動實踐,已有許多成功的案例,其中台北101大樓是成功典範之一,不僅帶給台北市很大的權利金貢獻,每年還繳交地租,且創造了就業機會、繳交稅金,這是BOT案非常成功的標竿。
這邊吳敦義院長指出101不但繳地租,還有繳權利金
所以誰在B?誰在O?誰在T?
還是此權利金非彼權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