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ach wrote:
寫書騙人又不犯法,蔡英文的自傳也是騙人多年才被揭穿啊
所以要嘛就是"回復"國籍,要嘛就是"騙人",哀哀。
JasonQ wrote:
蕭美琴未成年前,父親不願意幫蕭美琴申請中華民國國籍身份,所以只有母親申請的美國籍身份。
當蕭美琴成年後,相關條例已經視同蕭美琴主觀決定選擇美國籍為唯一國籍,在沒有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情況下只能走回復國籍方式(就算是2000年當時,蕭美琴也已經29歲)
成年子女 如果國人在國外出生之子女已成年,就要經由先居留後定居的程序,才可以入戶籍。首先,要向駐外館處申請我國護照及臨人字號入國許可(法令規定,持外照入國者,不得申請居留),及驗證外文及中文譯本的出生證明及自核發日起6個月內有效之僑居地或居住地的全國性警察紀錄證明書,持我國護照入國後,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私立醫院辦理健康檢查,再將正面彩色脫帽相片(同申請護照規格)1張、我國護照、外國護照(未取得僑居國公民身分者,為僑居地的永久居留證明或長期居留證明)、已驗證的出生證明及警察紀錄證明、健檢合格證明、父母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