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yasei wrote:
說實話,就算柯潑猴改的又怎樣?
柯改了後,只有這個建案嗎?
其他的沒問題?那就是人的問題啦,
不就撞上了選舉,
一群人才出來假鬼假怪的,
現在一直說柯爛的民進黨,
當年他們「禮讓」柯的時候,
怎麼把柯捧上天的?
現在有臉出來說個屁啊!!
為什麼郝市府在中華民國102年7月8日改的法規,那麼多年過去,沒出現問題??
柯市府在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更改法規後,還不到2年就出現問題?
即然是政治人就應負當政治責任!
柯市府: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法綜字第1113005450號令修正發布
網址: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郝市府:
中華民國102年7月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2014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條
網址: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