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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爆柯P任內改1規定:為何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suyasei wrote:
說實話,就算柯潑猴改的又怎樣?

柯改了後,只有這個建案嗎?

其他的沒問題?那就是人的問題啦,

不就撞上了選舉,

一群人才出來假鬼假怪的,

現在一直說柯爛的民進黨,

當年他們「禮讓」柯的時候,

怎麼把柯捧上天的?

現在有臉出來說個屁啊!!



為什麼郝市府在中華民國102年7月8日改的法規,那麼多年過去,沒出現問題??

柯市府在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更改法規後,還不到2年就出現問題?

即然是政治人就應負當政治責任!


柯市府: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法綜字第1113005450號令修正發布
網址: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郝市府:
中華民國102年7月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2014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條
網址: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還在糾結啊?

要選民代嗎?

如果蔣萬安沒修規則怎麼辦?


我綠共我驕傲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是核備不是審查

改成核備就是說,你都發局就得一同擔責任了

備查就是你交來一堆垃圾因為我不用看,看了也沒用,內容是什麼根本就不干我主管機關屁事

查備本來也沒事,但條文確把查備當成核準的條件這就是大問題了,你怎把單純的通知性質不審的東西當成是核準條件哩?




bcmpxij wrote:
所以審查的具體作為是...(恕刪)

純陽掌
wrote:
是核備不是審查改成核...(恕刪)
你誤會了,備查並不限制主管機關能行積極作為,他只是多一個選擇性,可作為也可不作為,你誤導成「備查」使機關不得作為是錯誤的。

其目的,僅在使被報備機關知悉已經過的事實,被報備機關不必另有其他作為。被報備機關對於所陳報事項,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時,也不受該備查程序之限制,仍可本於一般指揮、監督權或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行使職權。」

所以既然民眾一再陳情,主管機關仍可在備查文件外,再行督察之責。我不認為主管機關一定要對每個備查案都審查,因為誤報者多,如此會降低行政品質,對市民也非好事。但對於一再陳情之事就該積極,那是一種預警。
bcmpxij wrote:
為什麼郝市府在中華民...(恕刪)


其實「鄰損」一直都有,

就是撞上選舉而已。

(既然知道有「前科」,現在炮就是馬後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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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陽掌 wrote:
是核備不是審查

改成核備就是說,你都發局就得一同擔責任了

備查就是你交來一堆垃圾因為我不用看,看了也沒用,內容是什麼根本就不干我主管機關屁事

查備本來也沒事,但條文確把查備當成核準的條件這就是大問題了,你怎把單純的通知性質不審的東西當成是核準條件哩?




初步安全認定書和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都是監造方製作,這是有機會做手腳的!
這也就是本樓在討論「為何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審查是你自己講的,我一而再的問你市府單位的具體作為是什麼,
你始終回答不出來,等你搞清本樓在討論什麼,我才會再回文你。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suyasei wrote:
其實「鄰損」一直都有,

就是撞上選舉而已。

(既然知道有「前科」,現在炮就是馬後炮。)



你說其實「鄰損」一直都有,那有像這次那麼嚴重嗎?

你的言下之意,不到選舉年就不用嚴格檢視嗎?
這是工安事件,你清楚事情的嚴重性嗎?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suyasei

不都是這樣?除了受災戶,不會有人真的在乎的,現在出來叫的像許淑華、高嘉瑜…這一大票都是要出來選立委的。

2023-09-13 14:15
bcmpxij
bcmpxij 樓主

同一事件,但方向搞錯了,高嘉瑜想搶鏡頭,後面被炮轟不意外。

2023-09-13 14:27
建商需要造假啥?

就跟你說你無從審查的備查連造假都不需要




bcmpxij wrote:
初步安全認定書和損害...(恕刪)
備查就是通知書而已,你要動作什麼?,因為只是通知書所以更不需審查核可什麼這才是你貼文裡表達的意思不是嗎?就是跟本沒意義當然也不會限制你什麼職權


但北市府中的條款將備查當成核准條件有符合原來備查的意義嗎?這和原來備查的意思差別可大了


tjptw wrote:你誤會了,備查並不限制主管機關能行積極作為,他只是多一個選擇性,可作為也可不作為,你誤導成「備查」使機關不得作為是錯誤的。

「其目的,僅在使被報備機關知悉已經過的事實,被報備機關不必另有其他作為。被報備機關對於所陳報事項,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時,也不受該備查程序之限制,仍可本於一般指揮、監督權或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行使職權。」

所以既然民眾一再陳情,主管機關仍可在備查文件外,再行督察之責。我不認為主管機關一定要對每個備查案都審查,因為誤報者多,如此會降低行政品質,對市民也非好事。但對於一再陳情之事就該積極,那是一種預警。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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