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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太陽花事件、看「滿十八歲行使投票權」公投

hpvs19 wrote:
民進黨從來沒考慮18歲有沒有判斷力

甚至沒有判斷力更好,因為更好慫恿更好"騙"

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選票"!



就只為黨的利益啊
遺憾的是…
很多時候、牠們都已經表現得很明顯了
甚至到「不演了」的地步

部份年輕人仍然看不清、牠們是只在乎黨的利益而存在的X蛋

我常常在想、
這些孩子、書讀這麼高、怎麼邏輯能力那麼差?
現在看來、
可能不是邏輯能力的問題、(他們邏輯能力超好啊、我自嘆不如的說)
而是沒有實際被現實摧殘過、
想法過於單純、又天真吧
hpvs19

當年紅衛兵也都是"未成年"學生!

2022-11-27 18:58
syntech wrote:
你們不要這樣

面對18歲就要上戰場的台灣人,
難道還不能給他們公民權嗎?



不如直接把讓孩子上戰場的始作恿者否決掉

而不是給孩子一個當前沒有迫切必要性的東西
aalline

現在的教育不教道德良知,加上錯誤資訊氾濫,人格及價值觀偏差,看似先進的18歲公民權,其實是災難的開端~~

2022-11-27 18:38
NEVER ENDING STORY

連執行面的法律都不堅持「良知」這兩個字了、還要期待文字能帶給青年學子多少影響力嗎?而這一切、也是牠們造成的

2022-11-27 19:48
現行《憲法》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公職人員選罷法》24條裡,也依循憲法有進一步的相關規定:
不分區立委、區域立委、縣市議員、里長等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公職人員候選人:須年滿23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
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

也就是說,假如《憲法》130條之規定,在修憲複決通過後「停止適用」,中選會的法律意見指出:公民複決通過後,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將由 20 歲下修為18歲;被選舉權行使年齡,亦應配套進行檢討,以符修憲意旨。

如果公投過還要修公職人員選罷法
半蹲拉屎 wrote:
現行《憲法》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公職人員選罷法》24條裡,也依循憲法有進一步的相關規定:
不分區立委、區域立委、縣市議員、里長等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公職人員候選人:須年滿23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
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

也就是說,假如《憲法》130條之規定,在修憲複決通過後「停止適用」,中選會的法律意見指出:公民複決通過後,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將由 20 歲下修為18歲;被選舉權行使年齡,亦應配套進行檢討,以符修憲意旨。

如果公投過還要修公職人員選罷法



幸好沒過、
不用浪費公帑在這種讓牠們圖謀黨私利的事情上

話說回來、
這幾年的公投下來、
公投到底有沒有發揮作用?
可能是因為是「牠們」在執政、
所以公投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吧
我覺得,調高公民權到50歲以上比較恰當。
男人40一隻嘴

我覺得,你不是反串就是來亂的。

2022-11-27 21:02
nonennee165

329 那群年青人作亂犯上,造成社會動盪,因為他們,我大中華亂了近百年。

2022-11-28 9:17
對了,被選舉權應該適度調整到60歲以上比較好。
typetin

329青年節是怎麼來的?

2022-11-27 20:49
nonennee165

329 那群年青人作亂犯上,造成社會動盪,因為他們,我大中華亂了近百年。

2022-11-28 9:17
半蹲拉屎 wrote:
現行《憲法》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公職人員選罷法》24條裡,也依循憲法有進一步的相關規定:
不分區立委、區域立委、縣市議員、里長等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公職人員候選人:須年滿23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
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

也就是說,假如《憲法》130條之規定,在修憲複決通過後「停止適用」,中選會的法律意見指出:公民複決通過後,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將由 20 歲下修為18歲;被選舉權行使年齡,亦應配套進行檢討,以符修憲意旨。

如果公投過還要修公職人員選罷法



您忘了波波牙醫?
又忘了現在立院多數是誰?
只有不想過的法,沒有過不了的法...
Jason1327

一般法是立法院能改,但修憲法還多了一個公投,所憲法想過也要看公民買不買單,同意票沒超過就門檻就沒辨法

2022-11-27 20:49
現代社會網路發達, 年輕人比起以前,能接收到更多更多的資訊,
也不能說不曉社會事....但是18歲能選舉,我是反對的

因為現在動不動都是大學、碩士,都要二十幾歲才出社會,
從網路知曉社會,跟親身體驗社會,這是兩碼事

再來十幾二十歲的年紀,是比較容易受到洗腦跟煽動的年紀,
綜合以上因素,我覺得投票年齡,應該改為30歲
有親身體驗到幾年的社會之後做出的判斷,會比較符合實際

至於被選舉人,則35歲以上較為洽當,盡管再優秀,還是出社會體驗個幾年,
且努力充實能力幾年再出來為民服務,比較有說服力。
攝影:用心靈感受,用器材及技巧捕捉,探尋人生中的真善美。
我投反對票, 理由很簡單, 人類平均壽命拉長, 30歲勉強算成人, 18歲還是小學生吧!
反對的理由,18歲跟20歲會有差別?
會不會太好笑了點
別用8+9的角度看所有的年輕人
就好像成年人難道沒有老屁孩?
還是在這發文都只有成年人在看
所以自以為同溫層?

但要權利也要點骨氣服義務
不要才提義務役兵役恢復一年制
年輕人就唉唉叫
難怪成年人都看你們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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