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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高雄某個國營事業...去參加罷韓投票就能領加班費?

大馬1251 wrote:
應該是你頭殼有問題
原工時為8小時+提早上班3小時
所以可以報11小時阿


單純字面解讀『可報支11小時超時工作津貼』

所以應該解讀為『可報支三小時超時工作津貼』是嗎?

那我懂了~

那早班部份的『提前三小時下班,可報支五小時超時工作津貼』這項我又看不懂了~
carloslie wrote:
群組轉發...不知是(恕刪)

高雄居民已經做出決定,結果是好是壞高雄人要自己承擔,大家該放下就放下吧,沒有了韓國瑜媒體下個目標會是誰大家來預測一下
1.柯p
2.漢子
3.燕子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燕子
她正常表現 別學韓導搞怪 會沒事的
下一任無法當選而已 用空汙議題騙來的
餃龍小凱 wrote:
單純字面解讀『可報支11...(恕刪)


因為6/6算休假,早班班表是7~15但是有出勤上7~12,算加班5小時

你也可以跟下一班說 你不想去投票叫他15點再來接你的班,你就會變加班8小時

這種遇到選舉的交接班模式在中鋼都多久了.....
BOBOKENTI wrote:
因為6/6算休假,早(恕刪)


所以是慣例嗎?
中鋼員工已經詪你講了 這是慣例
你還要質疑的話 應該找另一個中鋼員工來反駁
小弟不才,但是看那個公文沒什麼大問題吧

不就是6/6當天有投票權但是需要上班的人都是算加班

基本工時8小時必須要給予加班費

因此提早上班3小時加上原本應該執勤的8小時

就是3+8=11

而原本應該上班8小時卻提早3小時下班去投票

就是8-3=5

不過這是針對輪班人員且在戶籍地的人




想必樓主沒有做過輪班的工作

可以問問您身邊做服務業(舉凡飯店餐飲百貨等等輪班制)

是不是也是這樣報加班就知道了

然後這不是慣例也不是特例

這是有投票權的勞工最基本的勞工權益

也希望您釋疑了以後群組內也可以解釋一下
才不會一個正常的公文資訊卻傳的好像弊案重重一樣
carloslie wrote:
所以是慣例嗎?(恕刪)


只要有選舉都是這樣,不論是縣市長還是總統大選,都是這種模式

勞基法就有選舉日規定了,中鋼只是照這規定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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