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erno2 wrote:信用卡可以不用繳一千..就能退兩千現金..那為何不乾脆每個人發兩千振興劵紙本就好???還要脫褲子放屁...叫大家去繳一千..拿三千振興劵紙本?還有別說那一千是要支付啥成本........成本已經編列在預算中了.... 因為政府希望總共有3000元能夠流向受災的實體店家,而且是希望用消費的方式,店家要實際產出,去拿到這筆錢,而不是坐在那邊等救濟。 我知道這很難懂,不期待樓主理解。
惡魔推銷員 wrote:惡魔推銷員 2020-06-02 14:54 50樓所以你的觀點是,你付給政府的1000元,是進入了民進黨黨庫? 阿枝~消費卷都可拿來繳黨費了....學聯會都可光明正大賄選了.........台灣還有什麼不可能發生的事...
惡魔推銷員 wrote:補貼政府給你的3000(恕刪) 不太一樣,政府給我的3000是卷,我給的1000是現金總覺得這作法不如直接每個人發2000現金,比較沒有從中有問題的地方,當然這問題當年老馬的消費卷也是有,發現金怕無法刺激消費,改成卷又會有中間上下其手的空間~政府是真的不好做只能期待真的發放時能有聰明又能刺激消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