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Passcode wrote:勇於認錯是對的,敢作敢當很棒,相較另一位號稱大屌po假圖文的網友,呵呵!高下立判。
原主題怕大家没有看到...(恕刪)
tgdlyg wrote:
167MT引述的是自由時報,
來源也有貼上,
而自由時報引述的是劉仕傑臉書,
(恕刪)
謠言只要是轉貼自媒體、臉書然後附上來源,
轉貼的人就沒責任了是吧?
(109.01.31自由)武漢肺炎》2網友轉貼謠言 警追緝到案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中國武漢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下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有2名網友在PTT和臉書張貼不實「武漢肺炎」謠言,警方獲報傳喚他們到案,最重可裁罰100萬元。
高市刑大指出,蘇姓(42歲)和許姓(女、31歲)在PTT「八卦版」和臉書「我是左營人」專頁,轉傳第一個台灣病例台商居住於某社區、某醫院封鎖急診室禁止出入等訊息,經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陸續傳喚他們兩人到案。
刑大指出,蘇、許兩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是張貼他人傳來的訊息,自己並非第一手來源,當時也只是一時好心想要幫忙將疫病消息傳給更多人知曉,不知道這樣會觸法。
刑大表示,這兩起個案都是透過高市衛生局轉報而來,目前仍在追查其他散布不實謠言和源頭,呼籲網友不要任意轉傳這類非官方未經證實的訊息,否則將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9條、第64條之1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等相關規定。
台灣假新聞、假消息這麼氾濫,
新聞中的蘇女、許女這種人就是推手。
去年(108)7月,
靜宜大學大眾傳播系副教授蔡政修有一篇投書談到假新聞的操作,
最後1段是這麼說的︰
在今天,很多假新聞的操作是這樣的:先由網友在論壇散佈不實消息,然後媒體加以報導,記者或名嘴就宣稱有所本。於是,原本依法應負起查證義務的媒體可以捕風捉影、夸夸其談,沒有查證義務的網友只要被人輕描淡寫的提醒,日後就有可能被抓去關。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就散佈謠言罪而言,必需是惡意、刻意散佈明知不實的消息,才可能成立謠言罪。我們等這看這個案子怎麼判。一旦成立,豈止韓粉,所有習慣隨手轉貼未經查証消息的網友挫勒蛋吧。原文網址: 投書/網路轉傳假新聞關三天?小心「順手」惹麻煩 | 雲論 | ETtoday新聞雲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497759#ixzz6EpwKaNCy
劉仕傑的這一則假新聞形成過程,
正好是上文紅字部分的完美範例。
貼假新聞的網友轉貼自媒體,
因為相信媒體的公信力而省略查證步驟,
沒想該媒體的不實報導不過抄自臉書粉專和前官吏網路嘴砲。
然後一則媒體背書的假新聞就這樣散播出去了。
至於167MT會不會有刑責?
且不說後來他有另開一文道歉算是闢謠,
若依蔡政修該文的觀點,
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就散佈謠言罪而言,必需是惡意、刻意散佈明知不實的消息,
最後可能不會有事,
只不過又一次讓人們見識媒體的敗德和轉貼謠言者的反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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