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jima_ai wrote:既然美國也是民主國家(恕刪) 法案第二條,對於敵對勢力的定義是這樣"「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或是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滲透來源」則是指境外敵對勢力政府、政黨之組織、團體等,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其實提日本就好了日本確實是危害到我國主權的國家(ex.釣魚台、驅趕綁架我國漁民)支持反滲透法的人,會對親日派開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