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閣下哪位阿?你說不適...(恕刪)
那不知道閣下又是哪一位,
你說該如何適用就如何適用?......



第3款的適用範圍設有限制,
其中關於法令限制部分是"針對投資客等特殊對象",
才有適用的餘地。若買方非該特殊對象,就無從適用。
契約書中第9條第2項的各款中約定有不同的適用方式,
非僅能依照第3款的方式辦理....
大馬1251 wrote:
小時不讀書,長大韓吉...(恕刪)



yishen13 wrote:
合約沒有對政策豪宅的免責條款. 豪宅有豪宅的定義,投資客有投資客的定義不能混為一談. 政策對投資客貸款限制的免責不能擴張解釋也對豪宅限制免責.
yishen13 wrote:
2011簽約時並沒有政策豪宅的定義,是2012才有的,所以合約沒有加對豪宅的免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