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8859513 wrote:如果今天結局不同,...(恕刪) +1如果警察第一時間對空鳴槍,隨後開槍射擊將持刀衝上來的瘋漢。今天中午應開可以看到立委陪著家屬開記者會,或者瘋漢的家人在靈堂要警察下跪爬進去...
IPKISS333 wrote:重點是壓制的時間點, 亮刀子時不幫, 插進肚子才幫. 這實在是 這倒是有爭議點想像一下嫌疑犯 刀子在手 與警察對峙後頭一位熱心民眾從嫌疑犯頭上貓下去導致嫌疑犯受傷誰會去坐牢?????????不過 有公權力的警察在追捕嫌疑犯出了狀況都會被告了那一般民眾該如何自處?
鐵牛CEO wrote:這倒是有爭議點想像...(恕刪) 沒錯,法官會判歹徒施暴的對象不是幫忙的民眾,會判動手的民眾有罪因為之前在嘉義有警察對持刀的歹徒開槍,法官用歹徒施暴的對象不是警察,判警察有罪扯不扯,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