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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達人可以分析一下 大巨蛋 現在的困難點?


sgconduty wrote:
最大的禍首就是當初...(恕刪)


不要亂講一堆沒常識惹人發笑的話

契約精神首重公平

請問,台北市政府於巨蛋有出過一毛錢嗎?

請問,巨蛋蓋不完,損失的是誰?

請問,巨蛋蓋完營運不佳,賠錢的又是誰

既然台北市政府在這份契約裡面不承擔主要的風險

那喪失權利不是剛好而已嗎

要不請你示範一下,簽一份不承擔主要風險,但所擁有大部分的獲利,以及所有管理權責

然後法院承認這是有效契約的合約給大家看看吧
Tom_Deng wrote:
不要亂講一堆沒常識惹人發笑的話

契約精神首重公平

請問,台北市政府於巨蛋有出過一毛錢嗎?

請問,巨蛋蓋不完,損失的是誰?

請問,巨蛋蓋完營運不佳,賠錢的又是誰

既然台北市政府在這份契約裡面不承擔主要的風險

那喪失權利不是剛好而已嗎

要不請你示範一下,簽一份不承擔主要風險,但所擁有大部分的獲利,以及所有管理權責

然後法院承認這是有效契約的合約給大家看看吧..(恕刪)


說真的,我書讀的少,你講了一堆,我真的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你的說法是大巨蛋要拆還是要蓋? 先說要蓋要拆再來討論,至於要如何簽約我不是專家,您先擬一份出來吧,

還有,不要發文一開頭就說別人發文惹別人笑話,看看你的文,我連看都看不懂,連笑都不知道怎麼笑? 講人話吧...

yaucheng11 wrote:
我就說了啊!如果你...(恕刪)



即使你家裝潢,設計圖畫得再好,實際施作還是會有不符的地方,
更何況是大巨蛋這樣大的工程,
所謂與圖不符,
是大巨蛋原本是方的 結果 蓋成個圓的?
或是原本五樓高蓋成十樓高?

動輒以圖不符勒令停工造成重大損失,
是公權力濫用。
Probe00 wrote:
大巨蛋最大的困難點就是當年的簽約內容太爛了,
遠雄想改想賺錢都沒皮條,
拖下去是政府要賠錢,
完全就是簽約內容讓遠雄得到雙贏的局面,
除非把遠雄弄垮了轉人接手,
不然市政府輸定了,
台北市4年搞垮了不少想亂搞的建商,
只是遠雄這釘子太大了, 拔不掉...

不管遠雄當初有沒有改圖...基本上大巨蛋要賺錢都非常難....
當年台北市簽這樣的約早以立於不敗之地...
是後來柯文哲這個草包想要多要一些回饋金亂栽個公安問題而已...
如果民眾對於遠雄有什麼不滿,最好的逞罰方式就是讓他趕快蓋完趕快營運...
這樣遠雄慢慢的就會因為營運不佳而受到苦果...
而不是像現在卡住大巨蛋,反而讓遠雄有一線生機

狗子2008 wrote:
即使你家裝潢,設計...(恕刪)


你家裝潢 設計圖跟做出來東西不同 你可以接受? 那設計圖畫來幹嘛
如果因為實際房子結構 有些設計圖可能需要變更 難道不用跟屋主客人確認再動嗎?
狗子2008 wrote:
動輒以圖不符勒令停工造成重大損失,
是公權力濫用。
...(恕刪)


行政機關裁罰
又經過法院訴訟判決也只是減輕裁罰
說明了法令規定就是如此
遇上這種事,行政機關就是有這個權力這樣處理
何來濫權?
真的要講了不起也只能說是惡法

慣例什麼的就不用拿出來講
大家都在工作,都知道跳流程舒爽有效率
出包就呵呵
crazydiamondc wrote:
你家裝潢 設計圖跟...(恕刪)


請問大巨蛋哪裡結構改變?
現在大巨蛋施工中,是把圓的改成方的?
還是把十樓打成五樓?
莫災鞅 wrote:

行政機關裁罰又經過...(恕刪)




濫權的結果 不符比例原則,

法院判決可以復工,

市政府權力這麼大? 


我每天經過大巨蛋,都快蓋好了,

市府放任大巨蛋一直蓋?





至於停工的損失,慢慢再算吧
狗子2008 wrote:
濫權的結果 不符比例原則,
法院判決可以復工,
市政府權力這麼大?
我每天經過大巨蛋,都快蓋好了,
市府放任大巨蛋一直蓋?


至於停工的損失,慢慢再算吧安慰
...(恕刪)


依照判決只能維護安全其他全駁回來說
權力就是這麼大

不符比例原則換句話說就只是罰太重
改成罰輕一點而已

莫災鞅 wrote:
依照判決只能維護安...(恕刪)


所以台北市政府是等遠雄把大巨蛋蓋得更完善,更牢靠,更安全,
然後再用公權力拆掉?


大家等著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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