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婚姻是怎麼來的?


iamaminimalist wrote:
你不認為是因為你不是當事人
我不回答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你是同同當事人?

3dFPSone wrote:
人類可不可跟外星人...(恕刪)


婚姻是為了爭的是過世的人的財產。

遺產只有配偶跟有血緣關係才可繼承。例如夫家媳婦沒有繼承夫家遺產權,有遺產權的是丈夫跟小孩。

万里船 wrote:
你还是视野太窄了一点,你只考虑到婚姻保障分钱,而没有考虑到婚姻可以保障赚更多的钱。
以我自己为例,跟我家属在美国一起十多年了,以前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时候,他的专业没有绿卡就找不到工作只能做博士后,我是公民却不能帮他办绿卡。自从同性婚姻被承认后,他马上拿到绿卡,马上就找到很好的工作。从拿到绿卡到现在五年,直接间接经济收益能有一两百万美刀。我也因为这些收益和以后能享用他的退休福利,早早退休照顾家人。我们双方从经济上、事业上和家庭上因此都有了重大收益。


你还是视野太窄了一点,你只考虑到婚姻可以保障赚更多的钱。
以某人为例,以前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时候,他的伴侶没有绿卡就不敢亂來,自从同性婚姻被承认后,他马上拿到绿卡,马上就吸毒爛賭,敗光了某人家產,甚至負債累累.....
婚姻不過就是生活狀態的一種描述,一萬件同性婚姻有一萬種狀況,一萬件異性婚姻也有一萬種狀況,
單一個案是想表達什麼?
3dFPSone wrote:
那些以前的法律人特地為了這個情形: 寫了一條法律:
民法第1061條的規定,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兒生之子女。

現行法律並無規定生育下一代為婚姻必要條件,如果真是如此那停經的婦女或是無法生育的男子都不能結婚,或是沒有生育都可以構成離婚的要件,但問題是現行法律不是如此...所以生育下一代不是婚姻必要條件!

3dFPSone wrote:
只要有簡單的常識 ...(恕刪)


婚姻制度是一種經濟制度,

裡面的構成要件非常複雜,

除了經濟成分外,階級、政治、宗教也都參雜其中。

生育權只是裡面的一項而已。

不管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或是社會學的角度來看,

婚姻制度的產生絕對不是為了保護小孩或保護女性這麼簡單的目的而形成。

你的思維模式其實很簡單,

就是為了打擊同婚,所以不斷放大生育這件事,因為這對於同婚來說是一個罩門,

但是這樣的論點,在廟口跟阿伯阿姨閒聊可以,要拿出來作為說服人的論述似乎非常的薄弱。
有些人真的很怕同婚,然後社會崩解,偏偏台灣人愛移民的地方都是很亂的國家...
LGBT可以領養小孩的國家


xilats wrote:
你認為殘障福利法是在歧視殘障嗎
你認為殘障福利法是在歧視殘障嗎
你認為殘障福利法是在歧視殘障嗎...(恕刪)


殘障福利法不會去定義殘障有沒有婚姻權或是投票權。

因為殘障雖然是少數,但是他們在憲法上還是具有人與國民的身份。

只要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就該享有憲法賦予的保障,

這樣你懂差別在哪了嗎?

你這樣一直跳針真的很像陳其邁....
殘障福利法應該算是welfare福利,在福利好的國家根本不用工作,社會會養你
這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待遇

婚姻法只是equal protection平等保護,IQ200或是智障結婚也是一樣的保護或是福利
mindcry wrote:
有些人真的很怕同婚,然後社會崩解,偏偏台灣人愛移民的地方都是很亂的國家...
LGBT可以領養小孩的國家


看看那些已開發國家
再看台灣

有時真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

很多台灣年輕人已經看不懂世界地圖
他們的眼中只有一個很大的台灣地圖

馬斯特曼 wrote:
人類可不可以跟【任何人類】結婚?
人類可不可以跟【非人類】結婚?
人類可不可以跟【動物】結婚?

婚姻是法律觀念,所以不是自然人自然沒這問題,所以可以把問題簡化一點。

只有自然人才有資格享有基本人權。某些權利,諸如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資格享有。在法律上,自然人具有權利能力,即獲有在法律上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資格。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