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有違規不一定能馬上...(恕刪) 哪條使用違規了說明一下,總要陷人入罪,卻一直拿不出證據,難道是說每個人空間太小,沒有三房兩廳、獨立衛浴、早上不能澆花晚上不能開趴,所以是違規嗎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有違規不一定能馬上開罰,就像違建雖然沒有馬上拆除,不代表違建是合法的。安檢跟使用違規是兩回事。...(恕刪) 從興建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到文大統一承租後的歷次安檢申報的項目是H1組(住宿類)都合法、合格耶你認為它是違建嗎?
v168v wrote:侯副好像沒什麼影響?...(恕刪) 個人看法..這是一個很白目的行為縱使台北市都發局官員書面說沒關說..也算是替新北官員解套但是難免瓜田李下之嫌選戰時間千萬不要自作聰明去做一些會讓自己陷入官非的質疑
v168v wrote:侯副好像沒什麼影響?...(恕刪) 所以?犯法了?客隨主便啊,又不是沒通報。。。如果北市府的認定解釋有不同。。。那新北市理應回去與法規會檢討轄區內同樣之案例。。。不然在這當下如果新北類似案例出點事。。。新北不就背大鍋了。。。要我也趕快去瞭解,不然假設新北出點事,北市府再補個解釋函,那鍋就背大了,連自為解釋即便是合法的,都會被口水噴翻。。。在行政機關有點敏銳度的這樣做了解,我覺得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