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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與死?廢死與求生?

半蹲拉屎 wrote:
死刑是最卑微的法律制裁..不是撫慰平復被害家屬而是給死者一個公平正義...(恕刪)


台灣人的心靈還處在於落後階段,我們的社會議題很少討論到比較深的層次,以致於大多數人大腦從出生到死亡只有兩種答案,容不下第三種答案.

把加害者處死對被害人就是公平正義?好吧!處死吧!那誰說可以殺死加害者?

法律?就是法律賦予某某人擁有可以殺死加害者的權力,所以他殺人無罪,反而是被殺的才有罪.
感謝上天!元首誕生了!元首復活了!元首說所有台灣人都有罪,通通可以以法律之名抓去槍斃.



於是流傳過一句話:殺一個人有罪,殺千萬人就無罪,還能成為神後世子孫都朝他跪拜。

有想過嗎?是誰賦予法律可以殺人的權力,其實是我們自己。

想想!希特勒還是德國人民選出來的魔頭,旁邊那一隻是跟本沒有民選,也沒有任何民意支持,隨便就可以把臺灣人抓去槍斃!
我們如果容許法律可以殺人,那旁邊那一支拿著槍沒有任何民意基礎就更有理由可以殺人,不然他拿槍要幹嘛?

..........想一想
...............想一想

近兩百年來台灣社會為什麼都是「劣幣驅逐良幣」?怪的是我們自己,怪我們祖先和自己只會在大樹下泡茶喝酒譙政府,也不想、也不敢流血改變命運,更不想為下一代子孫努力營造更美好的環境而努力.我們就是太自私了,所以我們現在還是比殖民地更次等的(Chinese Taipei 中屬台北次殖民地),還是全世界詐騙集團的原產地。




nextsteptai wrote:
台灣人的心靈還處在於落後階段,我們的社會議題很少討論到比較深的層次,以致於大多數人大腦從出生到死亡只有兩種答案,容不下第三種答案.


鬼扯!

我們住在中華民國的領主下,領的是中華民國身份證,所以我們有義務服從中華民國制定的憲法及律法,我們每個人也都應該有義務維護國家領土的自由及安全。

因為我們付出了義務,所以我們有權利享受沒有恐懼的自由。

如果你不認同中華民國的憲法及律法,請你把你的中華民國身份證註消吧!如果沒有中華民國的身份證,你這個外人又憑什麼說嘴?等你效忠中華民國及盡應有的義務之後,再來好好談談如何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是什麼吧?不是只有單一放大雞蛋挑骨頭,又完全不顧其他因果。
bigfish168 wrote:
鬼扯!我們住在中華...(恕刪)
請妥善使用自己的時間
他從廢死講到梅花鹿,再扯到日本人,又提到228還散播假消息......你,還要陪他玩下去嗎???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請妥善使用自己的時間
他從廢死講到梅花鹿,再扯到日本人,又提到228還散播假消息......你,還要陪他玩下去嗎???


我本來也是不問世事的,至少是屬於安靜的那一層人,也不想跟這種人浪費時間。

直到民進黨這近十年亂國亂成這樣,忍不下去了,我要盡一點中華民國國民應盡的義務,如果有看到,就儘量去清理網路上的謠言跟鬼扯文章,這樣或許可以救回一些被迷昏的人,也或許可以讓台灣少一些被這些胡扯的文章影響而受害,也或許是對下一代負責的責任。雖然我不會像那些在社會新聞露臉,但只是一個隱藏儘一點微薄的力量而已。

針對這種鬼址文章,我們一定要站在國家的角度來看及破解,這樣永遠不會被做文章,應該沒人會講愛中華民國是親共吧?要讓中華民國更好,就不是愛台灣的表現吧?就是我們真正理性的人太安靜了,雖然安靜也是社會一種穩定力量的表現。

針對這篇「廢死與求生」,我也來講一點個人的看法。

1. 談「廢死」是自私自利,自以為是愛心滿天下的人,也自稱是站在人類最高點佛陀再世的自大者,「廢死」的想法一直故意想要結合佛家及基督教教義,事實上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思維,為什麼不結合道教,因為道教是以鬼為主,講的是現世做現世報,沒人報就自己報的一種積極行為。

2. 支持「廢死」認為法律可能誤判,每個人都有活下的權利,死掉的人就死掉了,而活著就有改變的機會,然後進而以社會結構問題來解套,卻完全忽視其他許多的外力影響及其他人也有生存權的權利。誤判應該由社會人士來為政府司法體系去矯正,讓司法在每個案件審判時更為謹慎,也許不能事事盡善美,但至少能維持社會安定,至少讓人人清楚到,殺人就是死刑,無論理由是對,還是錯,都應該如此執行,這樣子才能減少私刑殺人,因為想私刑的人會懼怕公權力,但是公權力也要為想私刑的聲張正義,社會上有很多的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尤其老是想把過錯推給他人的理由更是荒謬。

3. 支持「廢死」通常是社會犯罪結構的其中一員,因為擔心哪一天自己或自己家人或是同樣犯罪團體犯了死罪時,要怎麼辦?所以支持「廢死」等同要保障該死的人能影響該死的親朋好友來投票給民進黨,為的只是票源,而根本不管公平正義的死活。

4. 針對「活的痛苦」一說,那想要害人死或殺人也是活的痛苦才心生歹念,甚著想藉由殺人來讓法律判死刑,這種人就是自私,想死沒有勇氣自己死,還想要拖他人一起陪命,應該立一法,殺人者應該凌遲至死,不能讓殺人者快活的死,這樣的死刑自然就會讓那些想拖別人一起死之前,先好好想想國家法律會如何讓他不得好死,這種才有嚇阻的效用。

5. 國家是有人民組成的,當公權力執行者有問題時,人民應該積極發動群眾力量來阻止錯誤的事,這是每個國民應盡的責任。而不是在法律上亂修及傷害公權力。

6. 梅花鹿問題,打獵要有執照是為了更好的管理私獵亂殺,國家有權管制,如果沒執照而獵鹿也可等同殺人,而有執照則是因為獵人生活所需要,獵人也是一種職業,所以就像魚業一樣,也應該受到約束而不是亂獵或如同亂補魚,貪心才是最大的禍首,而娛樂性打獵本來就是禁止的,這是一種不正常的心態,事實民俗問題,則應該加強宣導我們是世界中的一份子,維護生態平衝人人有責來逐一降低區不好的民俗習慣。

7. 228事件,我先不論新聞是真是假,我就一個國家為優先的高度來看,一個政府為何要殺人,一定是有利害關係才殺人,沒有哪一個政府是神經病亂殺人的,當時如果老是有一堆搗亂政府,影響社會安定,又沒精力抓人關,只好殺了了事,而在有心作亂或報私仇的也故意誤殺,是誰的錯,當然是作亂的人的錯,平常老百姓只是想安心安全的生活而已,難道平常老百姓就沒這權利嗎?遵守政府法律,政府也沒那精力來對付一般安靜的百姓。

8. 從228事件來看,國民黨鎮壓作亂者,結果讓中華民國經濟起飛,讓國民人人有足夠的飯吃,還能出國玩。反觀從李登輝開始,就不再鎮壓引起社會不安定的作亂份子,導致國家安定下降,進而引起經濟衰退,最後作亂者執政後,國內對立更厲害,經濟下降更快,至今都可以看到民進黨不搞經濟而是瘋狂追殺反對者。從這可看出,就是現在的政府,也不會莫名奇妙對百姓出手,會出手都是針對跳出台面反對者,這種行為跟當初國民黨有什麼兩樣?只是當初殺人,現在是毀人名譽的差別而已,但是又有區別,當初國民黨是為了國家大利,讓國家發逹(儘管蔣中正跟蔣經國兩個人的方針不同,但是國家發展是一致的),而民進黨則是為個私人利益及政權,根本完全不管百姓的死活,一切以計算政治得失利益為主,這種人管的好國家才怪,陳水扁八年證實了一次,那時還好國家體質強,所以感受不是那麼深,現在這幾年國家體質弱,才兩年就能衰退到全民就有全新高度衰退的感受,誰好誰壞?全國百姓真的有這麼遲頓?要是真那樣,每個應盡的國民義務應該動起來救國家,把老鼠屎掃掉!
nextsteptai wrote:
..........想一想
...............想一想
...(恕刪)




蔣介石跟德國交好,1934-1938期間,以戰略物資換取軍火對抗日本侵略,美國這個時候正在大賣石油給日本侵略亞洲咧

而二次世界大戰是 1939 才爆發,這時中德關係才開始走下坡,希特勒也於此時開始屠殺猶太人,這時候,美國依舊在賣石油給日本侵略擴張,戰爭才賺飽飽的。
廢死可以 但要用鞭刑替代
要不然整天吵廢死 又沒有什麼替代方案 根本嘴砲而已
在廢死政策的坦護下
司法判決只是作文比賽而已
僥倖者有廢死政策的保護
當街殺人臉不紅氣不喘
讓善良百姓包括我在內都不敢帶小孩子上街
這種善良百姓內心的恐懼 就是源自於廢死言論與政策
這條帳我都還沒跟你們算
還膽敢大肆在網路上大放厥詞
廢死
反核
台獨
可以說是台灣現今三大亂源

這三個亂源都出自民進黨,
結論民進黨不倒,台灣必倒。

中華民國在台灣原本還可安居樂業,被民進黨一亂,加速被統一。
iijima_ai wrote:
請妥善使用自己的時間
他從廢死講到梅花鹿,再扯到日本人,又提到228還散播假消息......你,還要陪他玩下去嗎???(恕刪)


同意
妥妥的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
沒人理還會自己再跳出來發白目文爭取注目
不需要陪牠浪費時間
讓牠自問自答活在自己世界裡就好
(一)
死刑並不是要解決社會問題,也不是解決教育問題!
別拿死刑不能改變來說嘴。
我很簡單的想法,一命賠一命!!
(二)
只有上帝能夠決定人的生死,那死刑犯就讓它跟上帝去談!!
(三)
如果說社會上只有10%的人膽小怕死,那至少減少10%的人不會因為殺一人不會判死就去殺。
如果說社會上高達80%的人膽小怕死,那至少減少80%的人不會因為殺一人不會判死就去殺。
(四)
西方口口聲聲說廢死的那些國家,對待ISIS也是直接轟炸。
(五)
台灣無期徒刑根本不是真的無期徒刑,個人就遇過殺人犯被判無期20多年後放出來,把我押去要求工程的。
(六)
殺人犯被判無期的各項牢獄內支出,很抱歉我不想用我的稅金去養他,我寧願我的稅金多用在教育,減少後續發生。
(七)
冤獄,沒錯這點很難避免,就算再詳盡的司法制度,我也不敢說百分百避免。
所以我們要更小心、更注意。
舉個例子(比例原則有點失調):我們吃飯噎到後,以後就不吃飯了嗎?
重點是:那些路上隨便砍殺的現行犯,還有冤獄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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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廢死的人士,不要故意把整體事件一個一個分開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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