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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高價簽20年 業者批:下一代年輕人每年付千億

懂什麼啊
這就是台灣價值好嗎
反對的人是不是都是黨國餘孽啊
來!
跟我一起喊口號!
我是人我反核!
做愛發電!
凡之夢田 wrote:
她沒下一代,她應該只關心自己這一代能撈多少....所以她會在乎下一代? 太陽花盲從害自己!...(恕刪)

軍公教職「要錢花」和「偽八百壯士」~你怎麼看待?!
他們才是不在乎臺灣人下一代,能撈儘量撈吧!!

xilats wrote:
現在歐洲一度只要2元多,為何我們要花一度5.8元去買,且一簽就保證收購20年。
一度收5.8元,加上輸配成本2元,送到家成本7.8元.

有福囉,喜迎漲價~~
安迪月亮 wrote:
國庫年金補貼為什麼不能直接給各行各業退休人員~而只能給軍公教職退休人員?!

敢情是你的勞保(有工作應該有保吧?),政府沒幫你部份負擔?

安迪月亮 wrote:
年金改革前國庫每年補貼約3千億給退休軍公教~也是只爽到少數人(軍公教)!
非常支持蔡政府軍公教年金改革一案(雖然有點虎頭蛇尾)~

這是該給的,至少是以前說好要給的

安迪月亮 wrote:
但離岸風力發電能源政策又是另一案,

這是不應該隨便給的

安迪月亮 wrote:
應該就事論事,不應該混為一談⋯

該給的、不該給,確實不該混為一談
不是已經再改革了嗎? 我們也是一般勞工階級啊!也沒人領軍公教,我有說我反對適當改革嗎? 她不是也領過18%,但綠色組織的坑錢計畫是那些的多少倍? 你是在張飛打岳飛喔! 你怎麼看...
安迪月亮 wrote:
軍公教職「要錢花」...(恕刪)
過客4112 wrote:
這部分是我之前對於風機最感到疑慮的部分
因為目前陸機採用的耐風標準對於台灣來說稍嫌不足

不過目前政府的態度是會要求廠商必須符合
納入颱風考慮的最新風機標準(標準尚未正式確定,但是預計今年會通過)
也就是說,除非未來出現百年未見的強颱
否則大規模損壞的情況應該不致於發生


風機抗強風機制是一定有的,但要求廠商必須符合納入颱風考慮的新風機標準,那很大的成分是在唬爛。我說過了,歐陸幾乎沒有颱風,所以他們的抗強風標準,僅止於固定風向,最多再多個瞬間強風測試。但颱風是屬於熱帶氣旋,熱帶氣旋的特性就是氣旋的部位不同風速風向就不同。前一秒的風向和下一秒的風向可能瞬間改變,轉速越快的颱風發生機率越大。理論上要模擬這個測試是可能的,但花費高昂而且非常麻煩,我懷疑歐洲哪家廠商會去做這個,就算讓你模擬,模擬的颱風跟真的颱風來差異是相當大的。尤其在海上,颱風的威力比陸上還強上許多,底下還有劇浪拍打;颱風期間只要風機被吹倒一兩根,就會造成其它風機的安全威脅。被破壞的風機掉到海面,還會造成環境破壞、影響航道安全、漁民的生計,後果很嚴重。要作可以,可以先小量嘗試,一次投入上千億去搞離岸風機,無疑將人民的錢拿去豪賭,若賭輸了(大規模損壞發生了)那該如何?賠得起嗎?

yenchunwang1427 wrote:
要作可以,可以先小量嘗試,一次投入上千億去搞離岸風機,無疑將人民的錢拿去豪賭,若賭輸了(大規模損壞發生了)那該如何?...(恕刪)

支持《yenchunwang1427大》的見解⋯⋯

安迪月亮 wrote:
年金改革前國庫每年補貼約3千億給退休軍公教~也是只爽到少數人(軍公教)!
方便請教一下,你這3000億的數字是哪來的嗎?

奇怪,我看到的不一樣耶,我的圖是總統府提供的公開資料.

離岸風電高價簽約20年 立委憂「民營電廠翻版」

出版時間:2018/04/12 11:04

業者批,離岸風電將用高價收購,且一簽就保證收購20年,外界質疑,下一代年輕人每年要花1千億元購買風電,不合理。經長沈榮津今回應,簽約一簽就是20年,「國際都這樣」,綠能製造產品將是未來貿易採購趨勢,且投資必須要考慮迴避成本,「若不投資太陽能,也是要投資其他電廠」,未來離岸風電將帶動整體產業,必須要從前瞻、國際趨勢去看。

離岸風電歐洲一度只要2元多,但我們卻花5元多收購,且一簽約就是20年,「每年要花千億元購買」債留子孫,立委曾銘宗並質疑,過往開放民營電廠IPP價格也很高,導致台電付出很高成本,憂心離岸風電將步上民營電廠後塵,建議超額利潤部分,必須重新議約,否則每年將付千億元代價買風電,將步上民間電廠後塵。

沈榮津指出,簽約20年「國際上如歐洲,都是這樣」,前面會覺得價格稍高,是因要吸引資金、技術進來,必須要有誘因;離岸風電跟太陽能都是國際趨勢,而我們是貿易導向國家,未來國際採購都會關注是否採用綠能製造產品,因此綠能推動是國際趨勢。

至於投資方面也要考慮迴避成本,「如果不投資太陽能,還是要投資其他電廠」,除了迴避成本考量、國際趨勢碳足跡,未來離岸風電也會帶動相關產業鍊,整體效應要這樣看。(江俞庭/台北報導)
陳立誠觀點:離岸風電,能源局語無倫次
http://www.storm.mg/article/421939
陳立誠 2018-04-11 06:40

前幾天能源局發布新聞稿:「媒體誤解報載付出兩兆元作為購買離岸風電電力費用之回應說明」。全篇語無倫次、混淆視聽。能源局將再生能源付出費用與迴避成本差額混為一談,一般民眾會被此「澄清稿」搞得更迷糊。本篇即以實際數據解釋2兆元由來及國人為了離岸風電要付出之額外成本,這其實是兩個不同議題。

先討論20年將支付離岸風電之總電費。依政府規劃,離岸風電總裝置容量550萬瓩(5.5GW)分為兩部份,3.5G為遴選,2GW為競價。依能源局估計,離岸風電每年發電3600小時,3.5GW每年發電126億度,2GW每年發電72億度,總計198億度。

遴選部份每度電5.8元,126億度每年電費731億元,此部份無疑議。

競標部份目前未開標,無實際數字,但依投標廠商公布之投資成本(詳:國外風電業者狠狠打臉能源局),估計每度4元雖不中亦不遠矣。依每度4元計算,競標部份72億度,每年電費288億元。遴選與競標兩者相加,國人每年要支付得標廠商1019億元。購電合約一簽20年,國人為了離岸風電將支出2兆元,媒體有何誤導?

能源局在澄清稿中一再強調的「迴避成本」是另一碼事。能源局指的是離岸風電每年198億度電力可取代以別種發電方式提供同樣電力的成本。但能源局新聞稿有極大的誤導。

能源局強調「迴避成本會隨化石燃料成本而變動」即為嚴重誤導。這句話表示發展離岸風電是為了取代火力發電。但政府發展綠能的本意是在於取代同為「無碳」的核電,何嘗是為了取代火力發電?所以計算「迴避成本」就應計算核能發電成本。

核能發電有一特性。核燃料成本占比極低,受國際核燃料成本變動影響極小,所以核電每度電成本十分穩定,過去數年正常運轉時都不到1元。近兩年成本較高是因為幾部機組無端叫停及打消乾式貯存工程費用等人為干擾所致。

核電成本每度1元,198億度迴避成本即為198億元。億岸風電每年支出1019億元扣除198億元,表示為了發展離岸風電每年多支出821億元,20年多支出1兆6千億元。

每年多支出821億元是什麼意思?2008年金融海嘯時,政府推出消費卷,每人可領3600元,一家三口可領11000元。消費卷的全部預算約830億元,與為了推展離岸風電每年多花的電費相當。這表示為了離岸風電,全國每個家庭每年平均多負擔11000元電費,20年共22萬元,政府為何不向民眾誠實說明?

去年造成社會嚴重分裂的年金改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次日,小英總統出面說明因此一重要改革,未來三十年可為國庫省下1兆4千億元。但單單離岸風電多花的錢,即超過年金改革省下的錢。

年金好歹還是發給國人,增加國內消費,離岸風電2兆元是向外國人朝貢。澄清稿中所謂可降低火力發電造成的PM2.5空汙、可吸引鉅額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等讕言均為嚴重誤導,本人有多篇文章駁斥。

真理越辯越明,蔡政府的能源政策完全是建立在不堪一擊的錯誤論述上。有如紙牌屋,一碰便倒。能源局對正確數據也應心知肚明,但明知故犯一再發表「誤導」的新聞稿是否有公務人員瀆職之嫌?是否己構成監察院介入調查之要件?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等到電費大幅上揚後,今日替蔡政府塗脂抹粉的官員必將成為替死鬼。

台灣目前正面臨影響國運的吃緊關頭,全國民眾應確實認清正路與歧途。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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