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有點羞恥心就應該吐血而死!
我在說王朗!
...(恕刪)

...真正是....合約是安咧啦!...咱可以看不懂???國防部、高層、檢調....看不懂?
《獵雷艦採購契約附加條款》載: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55177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55177
「若該案因年度預算核撥度不足各期款項應付價款額度,
甲方代理人(海軍司令部)得延緩支付。
而延緩支付之價款,乙方(慶富公司)不得因此主張展延、停工、利息、損害或為任何其他請求及抗辯。」
同時也指出就算慶富提早完成階段工作,國防部也「無義務提早支付超出當年預算上限之價款。」
PS:
A:得延緩支付~~~~註:可以延緩支付...(當然也可以提早,要是在編列預算之內,24億有編列、也有錢,提早支付...沒有違法..)
B:無義務提早支付超出當年預算上限之價款~~~~註:本來就不必提早支付超出當年預算上限之價款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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