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結論就是到底是誰投給民X黨!?害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現在這麼藍瘦香菇!?自己選的自己擔但也不要把我們這些投國X黨的一起拖下水嘛!!什麼 你說你被騙? 不然就學韓國阿 罷免政府阿!?蛤!?台灣人不敢舉手 => 再慢慢忍3年多吧!!
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明一例一休前加班1小時要給「多」給0.33,也就是時薪100的話加班一小時拿到100+33=133一例一休前加班1小時要給「多」給1.33,也就是時薪100的話加班一小時拿到100+133=233所以企業當然不願意讓員工加班,一旦不加班就少掉33的收入,自然就變成變相減薪然而這跟一例一休完全沒有關係,為什麼一例一休會夾帶增加加班費,啊知
maco0304 wrote:1.我反問你,請問...(恕刪) 補個新聞資料給你看,不是只有我這樣想,認真看新制的人都會發現這天大的漏洞!!新聞出處"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因蔡政府大幅調高休息日加班費,致雇主將改以部分工時人力替代。一位熟悉勞基法人士比喻,將出現「同樣是早餐店,麥當勞找美而美、美而美找麥當勞的來加班」怪現象。 因休息日加班費不僅昂貴,且計算複雜,雇主為避免動輒踩紅線,不僅避免在休息日加班,若休息日要加班,將傾向改找部分工時人力替代,而不是找正職勞工。勞動部近日亦接到正職勞工的抱怨電話:「現在都沒有班可加」。 值得注意的是,雇主若有訂單,還是得要人力班,勞基法新制上路後,雇主傾向找部分工時人力、派遣人力來加班,只要付一天工資,人力成本比請正職員工加班須加發1.33倍、1.67倍便宜許多,也不用擔心如加班不滿4小時須以4小時等複雜的計算方式。 一位熟知勞基法執行情況的人士說,未來休息日加班很可能出現一種怪現象:A工廠請B工廠員工來加班,美而美早餐店請隔壁的麥當勞員工來加班…員工們互相到彼此公司加班,拐彎才能賺到加班費。"上面這樣做法還是比較有良心的做法哩 ~會不會有一些公司直接將公司拆分為兩間公司,互相補班哩!? 搞不好客運業者就這樣玩勒 ~ 周一到五出車是紅色車體,周六、周日出車變成綠色車體不同公司名下的車子!
JasonQ wrote:這就是政策愚蠢的地方!!當"讓員工加班"這個選項的成本遠高於"找補充人力替代",想省成本的企業會怎樣選!? 增加就業率,減少失業率,應該是打這種如意算盤但這對1-20人的小型企業無疑是死亡宣告
MICHAELCUB81 wrote:可以肯定的說,若完全依勞團的主張立法,或許合了少部分的勞工的願,但對於絕大多數的其他人,才是更大的災難 -------------------------------------------------------------------------哪次勞資雙方開會結果會是其中一方全拿? 不用把風向帶到勞團的錯, 勞團會提這種主張不奇怪要負責的是做目前一例一休政策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