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mcAT wrote:
...如果現在不對這種反反同說不,那將來就是讓廢死重演反反同這招
(恕刪)
安卓拉貝貝 wrote:
我是在回應f大喔
反對挺同團體的法案通過
是因為憂慮反同的宗教團體
所提出的法案通過?
FemcAT wrote:
那又怎樣?
社會上只有同志是弱勢嗎?
同志一點都不弱勢,反倒是一直玩弱勢身分來道德綁架一堆人不敢反對
如果現在不對這種反反同說不,那將來就是讓廢死重演反反同這招
抱歉,從您引的F大發言,我還是完全無法理解您連結到支持團體的邏輯是什麼?
F大指的是廢死支持者會依循同運的模式進行所謂的道德綁架
這與兩個議題的支持者本身有關?
當您嘗試連結到支持者本身的時候,其時您已經脫離主題了
您要反駁F大的論點,應該是論述廢死與同運兩者的不同點在哪!
因此不能互相類比吧!!
怎麼會搞到支持者是否同一個那邊去??
安卓拉貝貝 wrote:
當然用溝通的方式是最好的
但前提是要了解彼此
才能避免無知與偏見
對討論才有意義
了解彼此的前提是要開放自己的立場
有質疑自己立場的勇氣與觀念
否則了解彼此只是讓自己更加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而以
其討論根本上的意義就不大了
舉例而言,之前跟天外小兔兔大大討論過的兒童收養問題時
當我提出荷蘭的同志離婚率比異性婚姻高的時候
對方是否承認這個事實,然後對照自己的立場,以思考如何面對,是否需要調整自己的想法與做法
而非開大絕, 單單用一句荷蘭與台灣國情不同,台灣不一定會發生 就把它直接無視
(要忽略,至少也要論述一下台灣與荷蘭的國情那裏的不同會影響到離婚現象不會在台灣重現吧!!)
p.s. 原版內容我把您與天外小兔兔大大搞混了, 所以誤植了對象, 現以更改內容,也為我弄錯對象向您致歉!!
安卓拉貝貝 wrote:
當然用溝通的方式是...(恕刪)
前提?
可笑, 現行的性平教育本來就是假平等, 性別主流的主體構成原本就是男女為多數, 提男女就是二元對立, 已先預設立場扣帽子的偷渡型教育方式, 算啥性別平等?
要瞭解你們這些同性的, 想變性的, 性別不明要變不變(可能方便搞變態)之前, 要咱們這些主體性別無特殊傾向取向多數"先行認錯"(二元對立, 二元就一定對立? 二元就沒有合作沒有互相? 誰說的?背後實證依據是啥?), 男女性別就是該死, 好似主體性別是非常羞恥的, 再娓娓道來還有其他可能性別, 這種性別平等教育十足噁爛做作
最好第三性跟性別不明者出國填寫入境申請書性別欄也敢抗議入境國岐視只有男女二性,會二元對立而拒絕入境, 那才真佩服, 而非出國乖的跟溫馴小貓一樣, 在本國就要作怪硬推平等
如同強修民法般, 刪男女滅父母夫妻定義般,咱們只能依照你們要的定義, 因為皆是對立, 還敢隨便講講改幾個字而已, 咱們就只能吞下去, 有本事推翻大法官552號解釋當中對婚姻認知與定義再來談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