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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同性戀結婚發表中性言論,就會被挺同人士回文攻擊


小鐵子 wrote:
只能說,照你之前的模式,你似乎又在證據不足的狀況下,去下定論。

我知道扣帽子是某方面人士的專長。
不過你有看過我先前對性平教材的批評嗎?
你說的數據只是又一次證明而已。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那我要告訴你,
「恐同」(不是恐同症)有學者研究,
但是迄今仍未認為是精神病症,
所以沒有「症狀」這回事。
有的只是負面心態。


有學者研究這是一種情緒障礙,那麼我以此為根據。哪裡不對?

請問你的「恐恐同症」的定義找到了嗎?


小鐵子 wrote:
如果專法通過,同志跑去登記異性戀婚姻,當然是無效婚姻啊。

同志不跑去登記同性婚姻,卻跑去登記異性婚姻,當然是腦袋不清楚啊。

所以你說的不能使用同一個制度,
指的是「同性為什麼不能使用異性婚姻制度」?

小鐵子 wrote:
我的確非常討厭「反智」的行為

看來你有很充分的理由自我厭惡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小鐵子 wrote:
有學者研究這是一種情緒障礙,那麼我以此為根據。哪裡不對?
請問你的「恐恐同症」的定義找到了嗎?

如果你要鑽牛角尖在某位學者的說法而無視於普遍的共識,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恐恐同症是誰說的?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性平教材


性平教材哪裡不好,說真的我看過,以教育的立場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要說有問題,也在於父母自己的心態問題。
不讓孩子有正確知識學習,孩子也會跑去網路亂查亂看,這樣不會比較好。

性平教材背後都有學者支持,
那些反對的父母,也提不出太多根據去反駁,
否則,有些人覺得不洽當的部分可以再依據不同學者論調,來做修改。

任何領域,正反方的辯論本來就沒有結束的一天。

我期望你也能有健康的心態去看性教育這件事情。


小鐵子 wrote:
一、我前面說的是
「...(恕刪)


哪有甚麼研究?也是嘴炮!!滿嘴恐同恐同的...是多想汙衊不認同你們想法的人!?

這叫被害妄想!!

按照同志的邏輯...不認同就是歧視!!那民主國家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多數人歧視少數人的制度!!

同性戀跟一般人一樣嗎?本來就不一樣!!要不然為啥分異性戀跟同性戀?

一般人大多是異性戀...同性戀是少數。

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尊重不等於認同好嗎。


很多立場偏頗的心理研究者發表的研究結果多半有抽屜問題....能把它當準則在看的人也真是...

(抽屜問題(file drawer problem),也譯作發表偏倚,在需要用到統計的研究領域,研究者故意只公布有顯著效應的結果,保留不符合預期或是無法下結論的結果,使得整體的研究結果出現偏差。)

yuffany wrote:
如果你要鑽牛角尖在某位學者的說法而無視於普遍的共識,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恐恐同症是誰說的?



共識?

一、當父母帶同志小孩去看精神科,
醫生為什麼是去導正父母的觀念,而不是同志小孩的性傾向。

這就是目前台灣在業界的專業作法,你可以稱它為一種共識。

二、我覺得是你自己擴大解釋我所說的話,
當我講那樣,就是只有那樣的意思。

而你卻擴大了我想表達的範圍,於是你覺得我在專牛角尖。
其實我就是單純的引用,沒有去做過多的想像。


囉哩八唆的
所以是出櫃了沒?找到結婚對象沒?姑且不論法律面
雙方家屬同意沒?有沒有規劃長久兩人未來?
喊同婚同婚喊得都要高潮了,那到底是有沒有認真經營感情?
還是忙著踐踏普通人喊個恐同就萬事ok了?
或者脫光上街重點部位套個襪子到處約炮就行了???
動不動喊歧視恐同只是讓人更嫌惡
你要是自己家人不同意要不要也給冠個恐同大帽?順便打成黑五類??
異性戀的感情有時候都不見得順遂
同性戀又憑什麼認為自己就可以所向無敵,全世界都要為你所謂的真愛低頭
就因為你們是同性戀???
重點是你們的真愛找到了嗎?!




yuffany wrote:
同志不跑去登記同性婚姻,卻跑去登記異性婚姻,當然是腦袋不清楚啊。
所以你說的不能使用同一個制度,
指的是「同性為什麼不能使用異性婚姻制度」?


你的邏輯前後自相矛盾,而且很嚴重。

yuffany wrote:
看來你有很充分的理由自我厭惡


無視於你自己的不合邏輯,
反而怪別人不合邏輯,我想你連自覺的能力也沒有。

從一個人的言論是否合乎邏輯,是否自相矛盾,
這都是很基本的方法判別一人是否反智。


saredira wrote:
就因為你們是同性戀???
重點是你們的真愛找到了嗎?!


有沒有找到真愛,並不影響一個異性戀的法律權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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