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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黑暗勢力壓迫媒體不能報導12/3大遊行


Audrey103 wrote:
自己看看啊現在有人...(恕刪)


關於兒少性交除罪化的意義


勵馨基金會:刑法第227條「部分」除罪化

在許多案例中,可能因為雙方皆未滿16歲,造成兩人互為加害人和被害人,互相提起告訴,兩敗俱傷。

又因為傳統價值觀的影響,將男孩貼上犯罪者的標籤,女孩則成為了受害者,不但僵化了社會對男女關係的性別刻板印象,亦導致兩名未成年人與其家人關係惡化,並造成極大的情感傷害。

勵馨認為,需要將「未成年人」觸犯第227條的第三、四項除罪化,即18歲以下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發生合意性行為,不該以刑法處罰,而應導入教育、社政資源,健全情感教育之教導與危險性行為之預防。

因此,勵馨並不贊成全面廢除刑法第227條,而是希望將227條第三、四項除罪化,讓未成年人不會因為兩情相悅發生的性行為而成為罪犯。
真的~ 12/3 新聞台幾乎看不到甚麼遊行的報導。輕描淡寫帶過。

過客4112 wrote:

提到民調
我覺得很有趣的是, 2年以前,所有民調的數字都是贊成多於反對
而根據贊成的年齡層普遍偏低,因此理論上隨著時間的過去
應該贊成的比例會越來越多才對

可是今年的所有的民調,幾乎都是呈現五五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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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題目是"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如果改成修法, 結果可能會差很多吧
FemcAT wrote:
你沒報同志遊行就是歧...(恕刪)

11/28的電視台沒有少報,甚至很多電視台都偏支持專法。怎麼換成12/3電視台沒報就變成黑幕?不說三立記者等要進去採訪被擋,很多在外圍理性表達需求的人被攻擊,還有人被打到肋骨斷掉(已經被告)。你覺得今天真的報導出來輿論會偏向?這種活動有很大爭議,畢竟以護家盟為首的幾乎都是用抹黑不實的資訊綁架無知老百姓,真正的事實是休民法根本影響不到異性戀夫妻……

為了對抗黑暗勢力,大家一定要退掉要收月租費的電視媒體。

變罵邊看對自己、對別人的身心靈都不好。


old_hsiao wrote:
報了會被路過,會接到...(恕刪)

喔那當初遊行前那幾天的電視抹黑廣告是怎麼來的,尤其那個用沙畫那個,他不怕?大金主htc王雪紅她不怕?這些用大家捐款來辦這種活動的萌萌不用受審查?
修改民法後,影響最大的將是我們的教育。以後儒家思想的倫理與道德將全面退出校園,父子有親,男女有別⋯之有稱謂的教材將全部違法。法條就是法條,不要跟我扯在家的稱謂。這就是稱謂改變必須面對的問題!
d8859513 wrote:
這就是媒體不要臉的地...(恕刪)

11/28那場可是報的咧,你真麼沒有抗議
轉貼

跑新聞朋友的訊息,牠們沒有封鎖新聞啦!牠們只是在昨天晚上叫某發言人打電話給非綠營媒體,【如果刊登此次遊行的任何文字與影像,就要在年底嚴格審查該媒體的執照是否合格,以續發明年營業執照】,就這樣而已,沒封鎖啦!~ 轉貼 1051204
---------
以上,等同於封鎖新聞,
這是一種白色恐怖!

Simple is the best

sean198512 wrote:
民調數字理性的討論...(恕刪)


好吧,我GOOGLE一下比較新的數據,當中的詮釋也是出自原報導,找到什麼就貼什麼..純參考,
2013年的東西就別拿出來了...

台灣民意基金會28日公布最新民調
您贊不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贊成者46.3%、反對者45.4%
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指出,
非常贊成(18.9%)與一點也不贊成(27.3%),合計達46.2%。
但強烈反對者多於強烈贊成者8個百分點,表示潛藏的社會對立與衝突能量強大
在性別方面,男性方面42.8%贊成、52.1%反對;女性方面則是49.6%贊成、41.9%反對
40歲以下的人高比例(6成4以上)贊成,40歲以上高比例(5成以上)反對
(委由山水民調執行,訪問全國20歲以上成年人,以全國住宅電話為抽樣架構,以系統抽樣加尾2碼隨機抽樣。
訪問時間為11月21、22日,有效樣本1,098人,抽樣誤差在95%信心水準下,約正負2.96%。)


再來是藍營的數字,
國民黨28日公布最新民調
支持同婚與立專法都獲得過半民眾支持,其中支持同婚有51.7%,支持立專法有53.3%
(委託趨勢民調公司在22至23日進行民調,成功採樣1070個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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