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15yy wrote:咦?我怎記得十幾年前讀書時、學校嚴格禁止談戀愛在校內就不用說、在校外只要穿制服牽手被民眾看到告狀到學校隔天就是被老師教官毒打一頓、司令台公開示眾原來當時異性戀是非法的啊...真是長知識了(笑 你邏輯不通!現在未成年性交違法,所以異性戀非法?法律重點是「未成年」,當時校規的重點是「禁止談戀愛」。你真的需要長知識。
今天的問題根本是出在沒有共識有人覺得這是人權問題,有人覺得這是公共議題有人覺得家庭可以自己決定組成,有人覺得只能是一夫一妻有人認為被歧視,有人覺得被誤會有人覺得政府不要管太多較好,有人覺得管制有必要婚姻是什麼?家庭是甚麼?平等是什麼?人權是什麼?甚麼都搞不懂,甚麼都各說各話,永遠都不會有結果。
Yunalesca wrote:還是拓也哥的(恕刪) 唉唷唉唷 你歧視喔!!拓也哥是同性戀,我不討厭他放有關他的頭像有問題嗎?全討論文章裡面我從沒批評過同志遊行喔挺同的還會歧視拓也哥喔你可以堅持你的立場,可以針對我的言論反駁,反之亦然但扯到頭像代表你已經take it personal了我再說一次,別讓大家看到挺同異性戀的程度只有這樣子而已
BenitoT wrote:幸好後來的家長知道,女兒也要多讀書識字,今天台灣才有女性參政的機會。...(恕刪) 這就是一切災難的開始北邊的泡菜國已經證明這個例子南邊的榴槤國曾經造成社會動亂西邊民主的米國也不讓女人當選
Yunalesca wrote:等你經歷過像發現孩子狀況不對緊急衝醫院的時候你就會知道性取向根本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你是就個人觀點來看,我是就國家社會的觀點來看。同性伴侶權益應該保障,但是同性戀不應該被國家鼓勵,異性家庭才應該被國家鼓勵。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幹嘛自己腦補想那麼...(恕刪) 你這麼說就讓我不能不支持你啦現在台灣經濟這麼差,看到一堆挺同反同的搞來搞去真是煩死人了,政府也不好好做事把經濟搞好害我有幾間公寓快1年還沒租出去我覺得政府應該馬上開始把經濟想辦法弄好,政客也專心做該做的事情把促進經濟的法案拿出來研究,要不要開放同性婚姻這些亂七八糟的議題應該在台灣經濟成長率破6%之前無限期擱置,你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