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就是,彩虹,松視為何還有馬賽克?正義就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要開放。正義就是,公眾場合開放男生露鳥,女生露胸部,露下面。正義就是,同志雜交做愛染愛滋,為何被取締?正義就是天體營要合法開放。隨便說說,早點睡吧~
BenitoT wrote:不管某些公民在道德或法律上是如何的撻伐,法律無法剝奪他/她們結婚的權利。 不管你是男是女,是黃皮膚還是白皮膚、黑皮膚,有無前科,任何人只要跟異性結婚,法律一律承認之,法律對每個人都一視同仁,沒有不平等啊。
TfhC wrote:不管你是男是女,是...(恕刪) 憲法第七條.... 無分男女.... 法律上一律平等。男女就是性別,婚姻以性別限制結合對象,已是違憲。仇恨某一特定弱勢是比公然交配更低等、更反文明的行為。
BenitoT wrote:憲法第七條.... 無分男女.... 法律上一律平等。男女就是性別,婚姻以性別限制結合對象,已是違憲。仇恨某一特定弱勢是比公然交配更低等、更反文明的行為 看清楚點,憲法第七條寫的是「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是寫「中華民國人民,無分性向、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哪有違憲!反之,憲法也分男女,同性戀強要把民法的男女性別拿掉,才是真正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