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大修民法,認為應該先以專法過渡一段時間
甚麼大部分國家都直接實施同婚,
應該檢舉你惡意造謠嗎?
根據法務部提供的書面資料,
截至2016年5月止,全球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僅有南非、以色列沒有先採取伴侶制,而是直接實施同性婚姻,
其餘21國都是先採伴侶制;另有15個國家僅承認同性伴侶,而非同婚。
但是我們台灣的立法院打算一步到位,
不僅跳過伴侶制,還要直接修改民法,承認同婚.
這是幹嘛,自認為立法技術世界第一?
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是笨蛋? 都是歧視?
就你們最開明聰明了不起喔
同婚支持者已經盲目到失去理性了嗎?
立法院這麼多年來,立法品質如何大家心知肚明啦,
理性的人擔心,
民法是基本大法,改錯了會有很多人遭殃,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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