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fan wrote:
何必說得如此可憐呢?畢竟現在同性戀的靠山如此勢大,可以完全封鎖各家電視台
我不是弱勢或可憐,而是不爽。
與人討論最討厭的就是刪文,
刪文就跟封鎖消息是一樣的令人厭惡不齒。
至於電視封鎖消息,其實電視跟網路都有報,我不明白這樣的指控是什麼?其實臉書也有人在傳說某高層給電視台壓力的謠言(但就只是幾個文字流言傳來傳去,沒有實際證據。我看到的是連賴的截圖也沒有,雖說賴的截圖也能作假)
當年國民黨指控民進黨收買學生,至少還有張一千多塊的買傘收據證明覺醒青年請款。
wndforce wrote:
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排除的時候完全是政治力壓迫下的結果,而且是用舉手表決而不是科學證明的方式,完全沒有說服力耶
小鐵子 wrote:
你不知道你現在生活的社會,也是用制度在強迫每個人嗎?/blockquote>FemcAT wrote:
制度在強迫每個人結婚生子唸書工作??
那不要修法強迫同性戀加入到這個制度不就是幫了同性戀最好的方法了嗎?
支持不要修改民法,連專法都不要,大家要保護同性戀不受制度迫害
小鐵子 wrote:
性解放意味著,以前我們在這件事情上被「壓抑」了,就像黑奴被壓抑,後來他們需要被解放,都是一樣的。
wndforce wrote:
客觀事實、專業觀點在...(恕刪)
wndforce wrote:
客觀事實、專業觀點在哪裡?
APA的代表在1973年12月投票贊成刪除同性戀本身是精神疾患的這件事,是根據哪個專家學者的研究?使用了哪個理論?經過了那些實驗?實驗的結果的數據跟報告呢?
TfhC wrote:
個人認為挺同方論斷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