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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七車主被控危駕妻:難道要橫死街頭?


Gugugu wrote:
您的選項明明有不用賠...(恕刪)


如果是我, 被打成重傷傷殘或是有後遺症, 或是不小心撞傷路人造成他人重大傷害
那我寧可賠那一百萬

身體或是心理無法復原的傷害遠遠比金錢還可貴.

JasonQ wrote:
但是四屁孩應該用謀殺, 恐嚇, 或是類似的刑事案件起訴才對。
...(恕刪)


罪刑法定原則
我也不是多懂法律
但是
恐嚇有可能成立
謀殺根本連邊都摸不到
殺人未遂
重傷害
傷害
通通告不到屁孩四人組
等等我在去GOOGLE一下
看看中華民刑法裡面有沒有傷害未遂這一條
可能可以用這個來告

很抱歉
38車友並非四少的父母
傷害未遂只罰對父母的不敬
危險駕駛是閃不掉了,我比較想知道那四個87會被判什麼?!
這真的有嚇阻效果,
今天中午新聞也是轎車下來兩人拿棍子要打一台貨車,
貨車作勢加油往前衝,
兩個人馬上收手逃回車內,

至少大七事件提醒這些喜歡拿棍子亂敲人家車的,
自己要有覺悟可能被撞死,或車被撞爛.
小屁孩活該,但是大7車主太衝動,法治社會講求法律,不是保護大家支持的人!
台灣能講個屁法律
什麼都以加害人人權優先,審判被害人
這種價值觀大家心知肚明,就算檢察官訴請法院也要第一時間駁回
還言之鑿鑿來說多撞一下就不行,根本鍵盤自嗨
想站在制高點來評判別人也有有說服力
到時對方烙人來砍你,開車來反撞你怎麼保護自己?

aska1214 wrote:
危險駕駛是閃不掉了...(恕刪)


沒有人受傷
就蓄意毀損罪吧
真的很棒棒
如果你是車主,要如何做筆錄呢?
要是我,我會說:
當時只想趕緊逃離現場,也不曉得是踩油門還是煞車
好像鬼打牆一樣,車子開不走,一直被外面的人拿棍棒攻擊
玻璃都被打的看不到車子的前後了,只一心想保護妻小,離開現場
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車子撞壞了,也不曉得經過多久,自己到底在哪

至於看到車來回撞,那是事後用上帝視角看的
在當下,在車上,完全沒感覺,只是想要保護妻小離開現場
到底是撞到人還是撞到車,還是鬼打牆,完全不曉得
被刪文了
確實啦
原本的口氣是差了一點
那就改正一下吧

拜託各位請不要幻想
可能會被圍攻第二次
所以應該繼續衝撞

遇到這樣東海這件事
可以逃的時候不逃才是錯的
如果逃跑四人組去烙40人出來怎麼辦?
振藍宮那位董事長可能可以靠著那張大餅臉沒事
除非還有其他明星臉
不然一樣都是被圍毆的命
你很會撞?
你去撞40個給我看?
當然是找到任何機會就要趕快烙跑
(這個機會可能是你撞了一兩下之後爭取到的)
絕對不是在那裏繼續衝撞叫囂

有人會說這樣是肇事逃逸?
你在車上逃命的時候
是不能打電話報警兼自首唷?

你也可以說
事發當時
我們都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但是現在是事後
我們應該盡量找出最好的解決方式
不是在那邊嘴砲說: 
當下反應不過來啦
這樣才爽啦
這才是正義啦
我哪知道會怎樣啦

有人會問說
知道該怎麼做你也不一定能在當下做出來啊
就像甩尾過彎要反打方向盤
但是遇到了你真的知道該反打方向盤幾度嗎?
儘說些做不到的風涼話有屁用?

這就像是練拳是在練什麼?
正拳這種基本動作練10000次
不會讓你變成星爺的黃金右手打得三叔飛出去
練10000次的目的在於讓你變成反射動作
當你需要出拳的時候才能又快又狠又準
如果
教練糾正你的出拳姿勢是錯的
你真的應該認真聽講好好學習才對
有看過動物頻道應該都知道動物為了保護自己的小孩哪會管你獵食者是不是已經放棄...而且搞不好妻小受到過度驚嚇當下根本沒辦法報警求援。
而且這次這位保護家人的父親能被輕判的話對我們這種沒背景沒靠山的小老百姓也是個好消息不是嗎?不然某天我們遇到了怎會知道該麼處理。不覺得現在這種糾紛很多嗎屁孩也越來越多⋯⋯行車記錄器事後在來各說各話你告我我告你,整個社會的氛圍充滿著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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