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
本國刑法有條文處罰...(恕刪)
刑法沒有處罰知情不報,但是有共同正犯的相關規定。至於徐自強有沒有參與犯罪....
徐自強的律師聲請傳喚陳憶隆作證時,旁敲側擊的讓陳憶隆說出「對,我就是拖他下水!!」。
陳憶隆還以為律師是來幫自己辯護的,直到被法律專有名詞弄得一頭霧水,陳憶隆大聲問律師「你要不要直接問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涉案?!你要不要直接問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涉案?!」徐的律師卻沒問,而大家都想知道這個答案。
pcyen1313 wrote:
而且提款機的不在場證明頂多是證明殺人當時徐不在現場,不能排除其他涉案的可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