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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天理何在?!


Gugugu wrote:
新聞沒說屋主的老婆自己承認聽到說
「我只是來偷東西,不會傷害你們」


如果有陌生人對一個女法官說,你不要怕,我不會傷害你,還會讓你很舒服

不管你信不信,我想法官當下肯定會信的對吧
幾年前有部電影「重案對決」,男主角就是演三百壯士的那位。
重案對決這部電影,男主角家中被竊賊闖入,
被膠帶綑綁後,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妻子孩子被姦殺。


另外,我也看過一段真實影片,
一名男性與一名竊賊在室內搏鬥,竊賊手上有刀,
一開始看起來有體型優勢的男子還略佔上風,
但是二人僵持一小段時間後,
竊賊趁一個空檔舉起刀子就往男子肩上瘋狂的捅了好幾刀,
最後男子無力倒地,據說是死了。


所以我認為,台灣發生的這件案子,
男主人應該是正當防衛,
因為不論竊賊說什麼都是不可信的,
男主人也只是壓制確保竊賊不會有機會反抗,
因為一旦壓制出錯,
下場可能就是被竊賊殺死。

緩刑就是暫時不會被關,已經不錯啦~雖不滿意但還算可以接受

最令人堵籃的是家屬竟敢討賠償,根本不要臉!


Gugugu wrote:
所以當家裡出現陌生人
不管他說什麼都無法當下確認
就都先弄死再說囉?



我真的好想知道你一回家發現陌生人潛入你家的反應啊!
到底什麼情形可以接受有不認識的人侵入住宅?
要先泡杯茶給陌生人再說嗎?
我只是不小心滑進來的~~我真的是個好人
這樣說得通嗎?
所以說台灣人就是法盲
法學教育完全不及格
還停留在蠻荒時代的想法,卻又認為自己很強很理性

看看李茂生教授怎麼說低
轉錄李教授的FB文字
就已經和你說過,正當防衛一點都沒問題,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說真的,如果這是考題,標準答案或許是未必故意的殺人。
一方面絞首,一方面向警察說「他快死了」,這句話就是個完整的自白。法官已經夠委婉了。
既然是防衛成功後的過剩防衛,那麼民法149的「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就會發生效果,此際所謂的「相當賠償」當然會考慮與有過失問題。
我覺得不是法律不夠白話,更不是恐龍當法官,而是就是有人不用大腦。
雖然以下的舉例不太妥當,人本基金會一定會不爽,但是應該更容易懂一些。
有個頑童上課不聽話,恣意妨礙秩序,受老師罰站後,已經安靜下來,此際老師仍舊在盛怒之下,過去打了頑童一巴掌。試問這位老師的行徑對不對。

重點是防衛過當

有人會說,絞首當下哪知道小偷是不是裝死,等下會不會突然又跳起來貓我一拳怎辦,所以當然不能鬆手呀
確實有這種可能
於是就要討論到屋主的主觀認知啦
屋主跟警察說「他快死了」,而不是跟警察說:「他還很有力還在掙扎,所以我要壓著他」
代表屋主自己都知道已經壓制到小偷失去抵抗能力,甚至要喪失性命的危急狀態
當然就是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界線
所以李教授才會說:屋主跟警察說「他快死了」~~這句話就是個完整的自白
懂了嗎?

Gugugu wrote:
因為這些人看比較遠
如果入侵別人家就可以不由分說弄死
日後同樣的案例會被如何引用到其他狀況呢?


遠的不說說近的
所謂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
今天放了他日後你能保證他不會回來尋仇?
這種案例並不是沒有
我可以猜到你會說不要叫我無限延伸
但為什麼你也無限延伸入侵人家家就會被不由分說弄死
事實上單就這點也沒有什麼疑慮
有什麼善男信女會無故入侵人家家嗎?
君不見前陣子外勞入侵人家家裡用鑽子刺了上百下殺了老闆
又在人家女兒面前性侵母親
這種案例你怎麼又不拿來討論了?
IU妹妹 wrote:
所以李教授才會說:屋主跟警察說「他快死了」~~這句話就是個完整的自白
懂了嗎?...(恕刪)


小偷是何時死的呢?是屋主放手前就死了還是放手後才死?很多人受一點小傷,朋友或家人叫救護車時也說患者快死了阿,這種事在急診室最常發生,不信你去問問醫院。
如果屋主是普通人就有可能會無罪,但他有受過武術訓練,只是過失傷害致死沒和解才判兩個月又可緩刑真的非常輕。
而法官的心證是生命無價,依自由心證認定屋主受過武術訓練才導致出手過重,屋主該擔心的是民事賠償,頂多賠個2百多萬吧。
如果法官真的是依屋主說過"他快死了"而判刑,這真的是恐龍無誤。
你去醫院問問急診室的護士跟醫生,是不是常常聽到患者的家人說"快死了",結果醫生看過後覺得沒甚麼就慢點處理而慘遭暴力。
Gugugu wrote:
飢寒起盜心
小偷本身是社會問題
不適當的判決會讓人犯錯就沒有回頭路
只要犯了錯橫豎都是死、何不強盜殺人?



貧賤不能移 更顯人本心

現在不是戰亂 小偷不會是社會問題是個人問題 社會補助很多 善心人士更多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有因才有果 不該本末倒置 我們該追求的社會是理想中的公平公正 尤其現在的台灣更需要

該阻止小偷的形成 而不是害怕小偷變強盜 何況此例子就是小偷有機會變強盜的例子下才發生悲劇

依你所說人人都會死 為何不每個人都去當強盜殺人

人命很可貴

只是不該成為超越法律及常規判斷點


陳小春2525 wrote:
小偷是何時死的呢?...(恕刪)


你還是沒搞懂,再去看看李教授的文章
什麼時候死的不是重點呀
重點是:[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而屋主說的話:[他快死了],代表他認知到小偷要死要死沒有抵抗能力了,卻還繼續壓制
所以才會有防衛過當麻

IU妹妹 wrote:
轉錄李教授的FB文字
就已經和你說過,正當防衛一點都沒問題,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噗...這是考卷寫太多的後遺症嗎,現實生活中會像出考題一樣,寫明"對方已失去反抗能力"?

說穿了,還不就是另一個"自由心證",認為"你應該要會判斷"

出一張嘴要求別人當然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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