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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警案,我比較同情兇手

連鄭捷都一堆人崇拜,臉書還有人說他是英雄...

殺人犯不值得同情,你在路上無緣無故被人殺到快死掉還能同情殺你的人嗎?
制度逼瘋人
然後瘋子跑去殺人
當然=制度殺人
瘋子當然要抓去關也要避免再傷人
羈押是比較好

但是整件事情卻被媒體故意帶錯風向
真是有點可怕看到有心人操作的痕跡
其實整件事情重點根本不是警察被砍
警察也是人
任何人被瘋子亂砍都應該要羈押瘋子
避免再度出事情

媒體卻很怪異的一直帶風向往警察身份
我實在看不懂
警察也是人
小攤販也是人
路人也是人
老人也是人
小孩也是人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為什麼強調警察?風向很怪

其實這件事情卻凸顯了
為什麼制度會成為最後一根稻草逼人發瘋
有問題的制度也應該趕快檢討
兩晚只因為小違規卻被連開五千四的罰單
可以申訴沒錯
但是誰能確定申訴就可以少罰
我想這才是整件事情的不合理之處

現在卻沒看到檢討為什麼制度會逼瘋人
只看到媒體一直帶風向罵殺警很嚴重
瘋子殺警老實說還能怎樣
就抓起來關起來
司法也只能這樣做呀
殺小孩的也都只能這樣了
殺警的還能怎樣?
我也是覺得該羈押
不只是殺警
亂殺人的都該羈押

但是這不是隨機殺警呀
這是有前因後果的
也含有制度上的問題
為什麼兩天被罰五六千元
這種制度真的不太合理
台灣人一天工資也才多少錢
又不是惡性危險駕駛
只是違規停車就罰到這樣


說真的不要小看五六千元
有的家庭一個月就靠這五六千元吃喝
缺這筆錢的話孩子就可能挨餓
甚至可能變成卡債
然後滾到後來變成破產流浪漢
妻離子散之類的

當然這樣也不能砍人
可是我們是不是該檢討
為什麼新北市開單開到這樣誇張
誇張到把人逼瘋
朱市長為什麼不出來說清楚


我跟你一樣,我是碰過警察用法條想吃我,但我沒被吃,對方也無法法辦,但我其實不恨警察,因為我知道背後是檢察官勾結警察在賺嘉獎的績效。

ice27540 wrote:
我也說一下被炮好了...(恕刪)

ice27540 wrote:
自從一次沒有兩段式左轉被開單後我心中在也沒有同情警察的情緒了!
...(恕刪)


不違規很難嗎?要兩段左轉的路口都會有牌子告知,

違法還這麼理直氣壯,真是奇怪?
非常同意~台灣的制度有些太不合乎法理~誰選出的豬公立委呢?定些怪法
sonic172 wrote:
制度逼瘋人然後瘋子...(恕刪)
www.flickr.com/photos/davidhsieh/sets/
這就是本文的最佳註解了,我支持。

sonic172 wrote:
制度逼瘋人然後瘋子...(恕刪)
兩段式左轉的那框框已經被詬病許久了,有的框框離直行車輛三百公尺遠,有的離直行車輛只有驚心觸目的距離。是我該換大顆一點的心臟嗎?

sgconduty wrote:
不違規很難嗎?要兩...(恕刪)
違規被開單找藉口很怪

覺得危險不會後退一點? 如果真的跟性命有關的違規 被開張紅單也值得


三個月前我也在彰化被開張違規紅燈左轉

那是個四向雙車道的大馬路 一整條大直路上一眼望過去200公尺 前後 對面全部沒有車

左轉以後馬上看到一個警察叫我過去 就開一張600元的 那又如何呢?

開車在路上難免犯錯 罰單繳了就好 這麼怕罰就停遠點別一堆理由



另外 制度逼瘋人是一個問題 要改制度沒錯

但是你自己瘋沒關係 但是傷害到別人 你就是罪該萬死

今天警察有拿槍指著他說 你給拎杯開走嗎?

既然你大開殺戒 就是跨過最後一條線 就沒甚麼同情不同情的問題
綜觀以上對警察執法不滿的說法,我想我完全理解也能認同了!

所以,大家應該也能以同理心想像這些員警心裡的os~
真希望當初沒依規定兩段式的機車騎士直接被撞死,省的我大熱天要出勤、依法開單還要被詛咒!

真希望法律改成不用開違規停車罰單,直接交由被擋路的人任意處置,省的我被要求開單還要被砍!

真希望所有問題都推給制度就好,警察只要做做樣子,沒有績效壓力,我們就可以不用被操得像狗還要被嫌得像屎!

快了!因為各位的努力,這樣警民一家親的日子就快達成了!
這種情緒犯罪,哪天路上你多叭他幾下也可能被砍,到時我也來同情兇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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