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施明德:動不動叫軍人下跪,台灣完了


極酸鄉民 wrote:
把人殺了.要它們跪下.干其他軍人士氣何關?
今天如果沒做錯事.別人會羞辱你?
還是軍人地位崇高到.神聖不可侵犯?
回復到軍閥戒嚴時期了?
是誰污辱了整個軍隊.是誰打擊軍隊的士氣?
是受害者嗎?
是誰沒有榮譽心了?受害者的家屬嗎?
叫那些軍人下跪的是政府嗎?
不是吧.是那些思考正常的悲憤家屬
他們可以選擇不要跪
如果他們夠膽挑戰在場的家屬的話
動不動就下跪還能當軍人嗎?
這句話我認同
因為三不五時就下跪認錯
代表他時常闖大禍
豈止不能當軍人
連當人都不配~


你扯太遠

今天是做錯事的自願下跪也就罷了,

若是家屬要求,那就多餘

做錯事的,自有律法制裁

由於犯的錯屬於國家層級,

讓國家進行後續撫卹事宜才是剛好而已
瓦斯槍 wrote:
你扯太遠今天是做錯...(恕刪)


這四個阿兵哥

如果不願意去

家屬怎麼要求 也沒用

去之前 就有下跪、看遺體的心理建設了 想也知道

更不用說穿便服,完全跟損害軍威無關

yunka wrote: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恕刪)


我也同意,沒有一個國家會隨隨便便叫軍人下跪的,

並且也沒有一個國家平民百姓可以指揮軍人立正站好,結果國軍還聽軍官不制止。

至從洪案後非戰時期廢除軍法庭審判,從這開始國軍軍官就開始不敢管人了。
這個案子裡有軍人嗎!?

只有看到打電玩的小屁孩
還有看到得了官癌的部長~~~

goldwing1800 wrote:
我也同意,沒有一個國家會隨隨便便叫軍人下跪的,(恕刪)


有什麼證據是國家要他們跪的嗎
bian0728 wrote:
呵...
用你的邏輯延伸一下
你去跪似乎也剛剛好


其實靈堂已經有設定好你的位置耶
nslmobile01 wrote:
沒穿軍服去祭拜,就像...(恕刪)

陸海空軍制服條例
第七條
非現役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穿著本條例所定之制服:
一、退伍、除役軍人經國防部邀請參加慶典。
二、後備軍人依法晉任授階。
三、其他經國防部核准者。
非現役軍人不可以穿軍服。
總統是民選,非文官或軍職,不是現役軍人。
國防部長是文官,不是現役軍人。

陳萍麗 wrote:
這四個阿兵哥
如果不願意去
家屬怎麼要求 也沒用


你覺得,這四個如果連去都不去

會是甚麼情形

業務過失致死,總是要跪一下比較好

代表深具悔意,法官才會判的輕一點

這個律師都會教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嘗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金正嫻 wrote:
業務過失致死,總是...(恕刪)


你好聰明

家屬、士兵各取所需



士兵不去,家屬根本沒轍

人家換好便服 就是準備要跪的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