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book wrote:
連零工都不能打(因為會有勞保而失去農保資格)
...(恕刪)
在97年11月27日後,農保被保險人如果在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再參加勞保,
同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重複加保未超過180天或只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農保資格不受影響。
但參加政府基於公法救助或促進就業目的所辦理的短期就業輔導措施或職業訓練期間,再參加勞工保險,不受180天的限制。
peng321 wrote:
麻煩你舉例 多一些
公務員俸級表 最高簡任14職等 53075
公務員加給 最高簡任14職等
級別第一級 專業加給40630 主管加給36260
53075+40630+36260=129965(最高月薪)
129965*(12+2)設考績甲=1819510
兩百萬? 多舉一些吧
簡任十四職等都做不到
不知很多是怎麼個多法?
huron wrote:
還未必高於專業加給高+高加班費+有其他名目加給或獎金的職位
七職等可以拿到高過局長次長
huron wrote:
而專業加給表(一)是其中最低的...
ichirohiro wrote:
我舉的例子那個不是法律上定義的公務員?
peng321 wrote:
很多法律對公務員的定義都不同
但社會一般公務員皆指依法參與考試錄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