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不是吧,原告劃定的...(恕刪)
如果繼承有股票不是要等股票都賣光才知道。
判決書 :被告是否取得遺產及價值多少與清償債務無涉。
債務可以協商,如果銀行不滿意拿到錢可以另案告訴。
父母買房都可能登記在子女名字,銀行對這樣的債務也無奈。
加藤老鵰 wrote:
原告(銀行)的訴之...(恕刪)
加藤老鵰 wrote:
感謝.也感謝所有參...(恕刪)
phs137891 wrote:
2016/03/22...律師的建議是可以請我主動聯絡銀行,就判決書的內容表示有誠意解決這件事情,法律上繼承了一台5000塊的汽車,就直接提出付給銀行5000-2870塊的主張請求(恕刪)
kiiko wrote:
很遺憾律師竟會這樣建...(恕刪)
phs137891 wrote:
2016/03/22..而律師的建議是可以請我主動聯絡銀行,就判決書的內容表示有誠意解決這件事情,法律上繼承了一台5000塊的汽車,就直接提出付給銀行5000-2870塊的主張請求,請銀行寫一份切結表示後續銀行不會有後續的法律行為與動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