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c987 wrote:趙的罰金是140萬...(恕刪) 併科罰金才140萬-------這是看罪刑的輕重所斟酌.而緩刑的附帶是命支付公庫2億元------這是看老趙的身分地位做的決定.法理上講得通嗎?法官心裏果然有輕重之別!老趙的身分地位只值2億?!
VICCHEN2006 wrote:不然依照比例原則,...(恕刪) 大部分人都希望他最好能罰到破產吧.....其實經過這幾次,趙藤雄嘴巴應該會安分點了他會那麼招怨也只是因為他公開場合說太多話他像其他間的建商老闆一樣安安靜靜地推案、蓋房子基本上也不會招怨即使他說的是業界的情況,但是也要有和業界有接觸的人才體會的到不然其實以房子的狀況遠雄的房子缺點大概只有貴而已,其他不管地段、用料、工法評價都還不錯所以他安安靜靜的做他的事業就好了XD不然寶佳、興富發這些比遠雄大的怎麼都沒事....
基本上檯面下的事,不外乎是利益分配不均、利益衝突、吃相難看逼人太甚、拿錢不辦事被爆,遠雄則是負責送錢的白手套被抓。你要説其它專拿政府標案的建商財團是清白的?我是不相信。幾十年來夢到枱面下的事情太多,但是沒有直接證據,沒人舉發,你也拿他沒轍,只能說趙比較倒楣,被拿來祭旗,殺雞儆猴。
stonepaul wrote:我只發問,希望能夠...(恕刪) 説真的,政治人物比這些財團奸商可怕多了,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可以犧牲任何事,翻臉不認帳,難怪趙會説他不懂政治⋯⋯明明兩邊都有押啊,也按照潛規則⋯⋯?
貪了幾百億建國基金的下等人、全家北中南都住豪宅的下等人、可以使親近的親家和幇傭雞犬升天的下等人,女兒也說誰沒拿過我爸錢,你真行黑的也要説白的,說真的你不說此人大家幾乎忘了他幹過的事是國際認證。BL06 wrote:司法因人設事就不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