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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說台北市缺低價旅館,導致違法日租套房林立

台灣真倒楣,淨出這種草包來亂,
北中南都有,有的蠻橫稱帝有的天天打臉自己上演丑角劇,
人家蓋的我就拆,人家的政策我就廢,管它成本多少未來有沒有用
為了民粹、意識形態玩光家本在所不惜啊,就是一個爽字而已
是不是亡國尚未成功,眾愛台者仍須努力啊

大蝸牛 wrote:
為啥要禁日租套房
私有房屋日租謀利與月租謀利本質上有啥差別?

並不是與日租月租有關, 而是與營業登記以及消防安檢有關
大蝸牛 wrote:
房屋所有權的行使憑啥可以任意禁止?

房屋所有權行使當然可以禁止, 未進行營業登記以及消防安檢未通過不得營業
1. 大樓型住戶 - 除消防安檢外, 社區需考慮生活品質, 所以可以否決你出租.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可以阻止住戶自行出租
2. 公寓型 - 同上
3. 獨棟透天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不到, 但仍受營業登記和消防安檢限制所以禁止.


大蝸牛 wrote:
有治安上的疑慮所以該禁止?
月租就沒治安上的疑慮嗎?
火災逃生有問題?
日租與月租不同樣有火災逃生的問題嗎?
綜上不支持政府任意限制日租套房妨礙房屋所有權的行使

綜上你還先搞清楚營業場所的消防安檢和取得執照再說吧....
^^A 請多多指教~
MUS wrote:
並不是與日租月租有...(恕刪)


日租是營業行為?
月租非營業行為?
不就是短租與長租的差別
營業行為這樣劃分是否嫌粗糙些

惡法亦法當然該遵守
目前的討論的是在質疑法的合理性前題下
爭取修法的可行性
日租套房業為何理所當然該廢不可?理由?

大蝸牛 wrote:
已閱對閣下所言不予...(恕刪)


同樣是唱歌喝酒的地方
KTV和酒店有啥不同?
為啥酒店一張牌照可以喊價上千萬?
不予置評

大蝸牛 wrote:
日租是營業行為?
月租非營業行為?
不就是短租與長租的差別
營業行為這樣劃分是否嫌粗糙些

惡法亦法當然該遵守
目前的討論的是在質疑法的合理性前題下
爭取修法的可行性
日租套房業為何理所當然該廢不可?理由?


你有沒有看懂啊? 日租套房就是沒有營業登記才叫做違法, 沒有消防安檢才叫做危險, 懂了嗎?

還惡法咧, 不想繳營業稅只想賺錢的心態才是惡房東吧
^^A 請多多指教~

evo666 wrote:
同樣是唱歌喝酒的地方
KTV和酒店有啥不同?
為啥酒店一張牌照可以喊價上千萬?
不予置評(恕刪)


不喜歡壟斷事業
KTV便宜偶而消費可接受
酒店只適合你這大款消費的起
無能跟隨
MUS wrote:
你有沒有看懂啊? 日租套房就是沒有營業登記才叫做違法, 沒有消防安檢才叫做危險, 懂了嗎?

還惡法咧, 不想繳營業稅只想賺錢的心態才是惡房東吧
(恕刪)


月租該不用營業登記嗎?
有消防安檢出事的案件少嗎?
全台未繳營業稅的房東不是少數吧
惡法亦法當然該遵守
柯文哲說台北市缺低價旅館,導致違法日租套房林立
法未修前只能當其執法不力的理由
是否得當可以公評

修法是可以討論的事,政府官員該依法行政,法未修前,只能依法不容卸責。

大蝸牛 wrote:
月租該不用營業登記...(恕刪)


15日以上是月租,符合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我實在不想提憲法,搞得我好像跟糞青一樣)
租屋民眾綜所稅可報列舉扣除額,房東綜所稅也要報所得,
蓋房子要建築執照,蓋好也要通過消防安檢,
房東擅自變更隔間就是違建,依法要拆除。

而外出住宿旅店、賓(會)館或其他供公眾住宿處所者,
則要依旅館業管理規則以及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的規定。
狗子2008 wrote:
15日以上是月租,...(恕刪)


只禁日租不禁月租的理由何在?
治安?消防?稅收?
還有嗎?
房屋所有權的行使不該重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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