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endre2574 wrote:
104年10月31...(恕刪)
不贊同
身心都還蠻發育完成的小朋友,根本就沒有"性自主權"這問題
也就是不應該發生性行為的意思,十幾歲的青少年根本沒有足夠的能力控制自己
想想看,現在社會風氣開放,不論是媒體、教育甚至家庭,幾乎沒有勸年輕人守貞的
年輕人很容易接觸到性的資訊,走在路上都有機會看到
正在發育的青少年對性充滿好奇、躍躍欲試
只要施以金錢、毒品誘惑,甚至性行為本身,那怕對象是中年大叔
一旦有機會,青少年很少會拒絕發生性行為的
就算是兩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難道就沒有問題嗎?
他們真的知道性行為的後果、帶來的責任嗎?
自從所謂性解放以來,世界充滿 離婚、未婚 懷孕、性病等不好的事
刑法227條確實可以保護未成年人,反對的人的意圖已經很明顯了
不過以我個人的看法,我反對婚前性行為
我認為性行為是美好的、是高尚的,是負責任的
是夫妻表達愛意,繁衍後代的


現在有這樣想法的人會太古板嗎?


從事社會運動...要的是圈圈外面的認同...
要不然就會像廢死...越走越窄
(有一個江國慶,廢死的題材,卻多鄭捷,殺童的反廢死題材...)
要我來推動同性戀運動...
首先要把標的放大...只追求同性婚姻...題目太小...
我們要追求婚姻合意自主...為什麼要讓政府決定你不可以你所愛的對象結婚?
再來界定何謂婚姻對象...
基於優生學...6親等內不能結婚...OK啊..大家都會同意吧
童婚禁止....大家也不會反對(提議要廢227的是白癡嗎?)
那..同性婚姻,複數婚姻呢??
為什麼不能跟同性結婚?如果雙方都成年,都同意...
為什麼我不能娶兩個老婆?如果有兩個女人願意一起嫁給我.....
另外.基於男女平權,一女配二夫...他們願意...管那麼多幹嘛??
這樣..我想一些異性戀的...也會加入這個婚姻自主的運動了吧....
不要搞"我就是跟你不一樣"的意識型態
要推"我跟你沒什麼不一樣"的想法
讓我覺得台灣還是有救的
我朋友跟我說那天有經過那個遊行,看到很多低級的畫面
原PO說男男互舔乳頭 接吻 我朋友都有看到 他忍不住一陣反胃
我們不要講男男公開的親密互動 或是女女的親密互動如何不堪入目
就算是異性戀在公開場合過分親密,也是相當不悅人耳目,
好比說之前在捷運上發生過的事件....
分明公然猥褻嘛! 恐龍法官還說有用衣服蓋起來所以沒事~
好,話說回來~我也不知道同運為什麼要廢除刑法227
但是也有同性戀說廢除刑法227跟他們沒關係
好,那這樣就是有心人士要操弄分裂囉~
你千萬不要覺得只是少數人的聲音就不會通過喔
有一些要賺同志票的政客就在操弄這些事情喔
還在立法院黑箱作業
案子都不用審的就偷偷摸摸地成立了耶!
當初要爭起多元成家就是這樣搞出來的啊!
後來有被發現~但也可以說被發現的太晚~
真的很瞧不起那種機車政客
這種傷風敗俗的票也敢賺
我現在看了很多文章之後,
我只有一個很深刻的領受,那些GAY逼,真的很會裝無辜要大眾認同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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