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heat03 wrote:確實是如此阿基本上...(恕刪) 可是那些60%以上傷害的還保有意識 正在努力的呼吸 努力的活著也不需要儀器24小時維持心跳呼吸等生命跡象難道我們該給傷患跟家屬的建議是這樣醫好了也是廢人將來生活會辛苦 還不如現在死一死嗎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其實失去親人的當下發洩情緒是必須的身為醫療人員你的辛苦大家絕對看的到但有必要跟人家那麼計較這一兩句話嗎就算真的要追究是否有疏失也是由第三單位來做鑑定不是你也不是家屬來裁決,擔心甚麼?也許過幾天等心情平靜後那些說過的家屬也會自己感到愧疚每次有這種意外就有家屬會責怪救護人員然後又會有救護人員跳出來喊冤這樣類似事件不斷發生我最後還是要說失去親人的痛才是最痛的人家壓力總需要管道抒發出來身為醫療救護人員有時候也兼當心靈管理師其實也是一種行善...(恕刪) 失去親人的強烈悲痛是一時,醫護人員面對的非理性控訴卻是不曾間斷,我覺得兩造壓力沒什麼不同,兩邊都發洩發洩不也很好.
希望這次八仙氣爆最後不會有家屬出來控告醫師醫療疏失不然真的會讓第一線醫護人員心寒這次的受災者 雖然極其不幸 但是也極其幸運因為集體受災 獲得社會大量救助資源試想 如果是單一個案 誰會理他 哭的只有自己的家人而已
那位往生的李小姐到台中的醫院時的狀況已經很糟了"input ~20000, output <300 (ml)"已經呈現多重器官衰竭...BTW各位醫生們最好學學內弟,另一伴是律師(將醫師與律師執照放在診間明顯處)...
家菲狗 wrote:可是那些60%以上傷...(恕刪) 應該說,選擇活下去也是要很大的勇氣或許有些病患未來可以很樂觀的活下去但也是會有些病患覺得很痛苦到想自殺畢竟要面對醫藥費,復健的痛苦,眾人異樣的眼光,身心上的打擊當然醫護人員是不可能這樣對家屬或病患這樣子說,每一個醫護人員絕對是盡心盡力在搶救傷者但是未來的路,那種選擇會比較好,這真的要看家屬/病患了
きぼうする wrote:很多問題不是第一天發生~~只是~~沒上版面政客沒人關心而已~~醫院為了賺錢~對基層人力是~比精實案還精實~~等到要檢查~做做樣子~又不是第一天了 喔所以你覺得是不是制度面出了問題需要修改?
leonheat03 wrote:應該說,選擇活下去...(恕刪) 所以我個人想法是比較想走光明面點這些受傷的都還是小朋友應該盡量給予正面的能量也許復健整型須要個2.3年就當被偷走了人生依舊還是漫長仍有所作為或許一些夢想沒有機會實踐 但是人生也不只有一條路能走一般凡人如我也沒能實踐夢想...
家菲狗 wrote:也許那是醫界估算燒燙傷存活率的簡易判斷公式吧可是想想現在還有許多位80%以上灼傷的這群年輕人大概都20來歲左右吧說這公式不是跟其他還在奮鬥的傷友跟家屬們說那些80%以上的差不多都死定了...(恕刪) 這是醫界從實務經驗上得來的你說呢--會說這個也是一種自保畢竟是這種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