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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廢死說的,死刑無法阻止犯罪

可惡的是

不管怎麼執行死刑.台南湯姆熊割喉案主嫌完全不會死.可惡的白癡法官.

希望鄭捷跟龔重安不要逃過死刑.

allen_yeh wrote:
現行的法律就是有死刑
所以依法需執行死刑

其實死刑應該配合一定的教育宣傳,至少讓想犯案的人有疑慮,達到一定的嚇阻效果

這也是雖然有所謂的道德教化和嚴刑峻法的路線,但嚴刑峻法的國家通常治安會比較好,就如同酒駕要是會判重刑,累犯直接判處死刑,那台灣酒後開車的人馬上下降90%

目前這種有死刑存在卻不照法規執行的情形,實際很想達到嚇阻效果,只讓死刑成為犯罪的一種成本,而且是會讓人心生恐懼的成本,才能有一定嚇阻犯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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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願意成為第二...(恕刪)


密碼哥就是屌,問題直接丟還給廢死的!

就怕廢死的會說,去翻我去年的言論!

如果執政者有膽識,就開辦一個與廢死聯盟的對話,與會之中,休息時間安排遊覽車攜帶24名死刑犯進場,然後關門.....
有多少人真正去了解被害人當下的心理恐懼的程度,答案是沒有(因為死人無法告訴你有多可怕)
人在決定要做一件事,總是看到好的一面;確定不做一件,看到的都是不好一面。
心理上我希望你不要做有兩種說法:其一,直接告訴你不要做,會有不好的後果;另一方式,告訴你最嚴重的後果是甚麼,
希望你趕快去做,然後準備去抓你錯誤。
廢死或不廢死,回歸根本,死刑並沒有辦法教化人心,因為加害人永遠無法體會被害人的恐懼跟痛苦。因此一個公平公正又
有教化的處罰,才是讓人平等。
廢除死刑加入可以同被害人一樣恐懼的刑罰,讓這些加害人活著告訴世人,不要犯同樣的錯,這樣更適合人權啊!
廢除死刑,加入同被害人恐懼刑罰


你信那個教嗎?

你覺得這部法典寫得很好,我倒覺得寫得很差


只會教育岀極端份子!
「治亂世,用重典」刑罰越重,所起的阻嚇作用越大。
死刑是現代社會最重的刑罰了,如果死刑也起不了足夠的阻嚇作用,也就是說「死刑還不夠重」,應該實行比死刑更重的刑罰。
現在你不加重刑罰,反而減輕刑罰--廢死,這不是腦子進水了嗎?邏輯完全弄反了。
鄭捷說他想尋死,所以不怕死麽?好呀,那麽分一個月凌遲,每日割33刀,共切下999片皮肉而亡,看他怕不怕?我敢說他一定怕!!!

殺人者死,只是指普通的殺人案。
而對那些惡性嚴重的極度重犯,應該用酷刑對待。例如無差別殺人,最高可判處凌遲或剥皮,看看誰還敢亂砍人?

makeinhk wrote:
「治亂世,用重典」...(恕刪)

贊成治亂世用重典
但是
恐龍法官汰除是第一優先考量
不然未來國賠
台灣人就得賠死了
老實說
與其被恐龍法官收錢亂判
不如用超級電腦輸入法條來判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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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一定人道,請問你是B

狗咬了C,你要去咬狗嗎?如果你不想咬狗,你叫D去咬狗?那你是有人道的嗎?

如果你看完了全部,你就知道我沒有支持廢死,只是不支持更沒有人權及痴人説夢話般的自䀲,
...(恕刪)





我並不是在自嗨!



這種心情或許是反映被害者家屬一絲絲報復的心態~



人咬狗的比喻或許有理,

但實務面有可能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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