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king- wrote:我們活在不同的空間嗎?【裁判字號】 90,訴,256【裁判日期】 920822【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幫你補充一下這個判決還有什麼玄機挺慈濟的人,拜託請不要再提一灘血的裁決書法官認證了一灘血故事是真?全部真相如何?大家請花一點時間看裁判書法官還認證了有人為不實供證(8)查證人德融(釋悟見)所證不實,以往全未提及當年亦有德融在場見聞。是自民國五十五年間至九十一年七月廿四日,相隔三十六年,竟無人知道或提及德融師父當年在場見聞,然在九十一年八月九日一出庭不待法官訊問,證人德融即急欲陳述當年見聞,而從其陳述內容,顯係臨訟編撰背誦,例如自訴人於自訴狀中曾質疑:看到一灘血的地點有醫院的「門口水泥地上」、「走廊上」、「地板上」?德融則陳述是在「走廊靠近門的地方」。(9)再則,德融為迴護其師父釋證嚴而為不實供證,此由法官問:「對難產及小產有何解釋?」,其竟誆稱兩者都一樣:「台語稱是小孩子生不出來。」然「難產」台語有直接將難產文字以台語發音,或稱生孩子生不出來,而「小產」有以台語直接將小產文字以台語發音,或稱「落胎」(按以台語發音),絕無將小產講成生孩子生不出來之說法,由其語意亦當可理解難產與小產之意義實天壤地別,絕非如證人釋悟見所誆稱均稱是小孩子生不出來。(10)德融證稱:(問:是否確定聽到「保證金八千元」?)確定,惟甲○○初即供稱對釋證嚴只有說八千元,並沒有說是保證金八千元,何以德融會確定聽到保證金八千元,實無法理解。(3)德融與被告釋證嚴係師徒關係,劉雲娥即釋悟見之姐,並坦承係慈濟委員,而劉境春與釋悟見及劉雲娥,係兄妹關係,其三人與釋證嚴關係較之於三十幾年前曾受僱於自訴人莊醫師之證人許清山、陳春萬、陳春億,更深遠密切,且更服從,渠等設詞迴護釋證嚴更當無所不用,在所不惜。由證人許清山、陳春萬、陳春億之證詞,確可證明原告乙○○醫師實無向病患或其家屬收受保證金乙事。
GDC1 wrote:那拿這種來當慈濟說甚麼都是對的佐證資料,又如何呢?來源:二樓某篇回文 他是同部門員工,他說的不可信,那你說的就可信?你有在現場是不是?黃聖智現在在我們電視圈已經出名了,黑掉了啦!至少我已經知道有三家大電視台的相關部門在看這個人的笑話了啦!大愛台連總監都站出來接受採訪這件事,他的態度已經明白顯示:我們沒問題,要告就來!這表示什麼?這表示人家有證據證明他是內賊了啦!給你錢你還不走,這下要自掘墳墓了。
pk-king- wrote:我們活在不同的空間...(恕刪) 這位大大,請再看一次您貼的文:我們的認定是一灘血是存在,但背後的故事失真,甲○○稱「(法官問:原住民當初有無告訴你是保證金八千元)他是有告訴我錢要八千元」、「(法官問:為何跟被告證嚴法師說是保證金八千元)我沒有講保證金,我只有講要八千元」,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與背景故事是一致的,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與甲○○告知的內容不一致而失真。這個失真,將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 由醫師的觀點而言,因要收保證金而拒診是不妥而可受公評的, 由病患的觀點而言,因繳不起醫藥費而離開是不幸而可堪憐憫的,這兩種都是存在的情形,由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就僅餘存「由醫師的觀點而言,因要收保證金而拒診是不妥而可受公評的」,然而釋證嚴所轉述者,是證據上無法形成心證者,自屬於名譽之不法行為,假如這是真的當然可以阻卻違法,但此事非真時,評述原告因保證金拒診病患,而為冷酷或見死不救,當然屬於侵害名譽之行為。原告小鎮行醫素有聲望,有卷附得獎資料及書籍專文介紹可參,因被告釋證嚴之行為而發生名譽上之損害,堪已認定,其間確實因被告釋證嚴轉述失真而起,經原告質疑被告又未為適當因應,形成社會上對原告名譽不佳之評述,其間自屬具有相當果關係,堪見原告主張被 告釋證嚴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為有理由。這裡的"此事非真"指的是保證金,因為"因保證金拒診病患,而為冷酷或見死不救,當然屬於侵害名譽之行為。",法官一開始就已認定"一灘血是存在的",只是背後故事失真,其失真的解釋在於八千元是否為保證金,判決文的邏輯很清楚。回主題,黃先生連三年的考績拿最低第六等已經被爆出來了,跟他自己說的連三年優等不一致。請看看前面網友的貼文,個人不太相信哪家公司可以忍受竊取並竄改公司資料者長達一年,最後還是用資遣而非開除,不知哪位網友有這樣的大愛?
就讓它司法歸司法,讓台北市勞工局去處理或是讓法院去處理,慈濟再厲害,也不可能操作司法慈濟相關體系(學校 醫院 電視台)至少數千名員工有不適當離職,無法勝任或是有勞資上的不愉快這很正常就讓相關政府單位去裁決另外關於一攤血事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覺得很難說清楚。這種事情就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但因這個理由,證嚴法師想建立起不收保證金的醫院。這個理想確實完成,也改善了國內以往開刀需要大筆保證金的規定。這點是鐵的事實,無庸置疑。補充說明:慈濟醫院不收保證金民國75年為落實照顧貧苦病患的理念,花蓮慈濟醫院甫創院,即不收住院保證金,成為全省首家住院、開刀均不預收保證金的醫院,當時引起了醫界的一場論戰;認為不收保證金醫院會有過多的呆帳,最終將導致醫院無法承擔巨額虧損而倒閉。表面上是救了一些貧窮的病人,實則是醫院如果因為虧損而倒閉,將使更多的病人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護,因此不收保證金反而是一項惡。但衛生署卻重視了花蓮慈濟醫院小小的行動,發函全國醫療界取消住院保證金制度;這是獻給病患的大福音。
慈濟一哥 wrote:就讓它司法歸司法,...(恕刪) 你要感謝李登輝吧全民健保實施後收保證金~~~也許有但現在應該比較少了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無故拒絕為保險對象提供醫療服務,並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保證金。如有違反者,健保署將依上開辦法之規定,予以違約記點處分,經三次違約記點後,再違反者即予停約一個月的處分。
因為一攤血的這個理念(相不相信就看個人)證嚴法師率先建立起,不收保證金的醫院(這是事實)。民國75年為落實照顧貧苦病患的理念,花蓮慈濟醫院甫創院,即不收住院保證金,成為全省首家住院、開刀均不預收保證金的醫院,當時引起了醫界的一場論戰;認為不收保證金醫院會有過多的呆帳,最終將導致醫院無法承擔巨額虧損而倒閉。表面上是救了一些貧窮的病人,實則是醫院如果因為虧損而倒閉,將使更多的病人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護,因此不收保證金反而是一項惡。但衛生署卻重視了花蓮慈濟醫院小小的行動,發函全國醫療界取消住院保證金制度;這是獻給病患的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