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_Senior wrote:
別閃躲啊~你沒事貼了...(恕刪)
我"沒事"貼了921規模。
我沒事,請問你有事嗎?
houlin68 wrote:
空屋狀態下, 乘載量最輕的情況下一個小地震梁柱就多處裂成這樣.
請問, 在整個社區所有住戶都搬入後, 所有家當加上汽車停入停車場建築物增加上千噸載重的情況下, 再發生相同的小地震請問結果會一樣嗎?
若發生七級地震, 重力加速度, 請問土木專業人士這些建築物就算沒垮, 會不會變成傾斜屋呢? 變成傾斜屋不能住人也賣不出去但是住戶貸款還是必須照繳, 到時建商或政府會出面負責嗎?
houlin68 wrote:
有必要針對地震級數抬槓嗎? 剛剛搜尋維基百科:
921大地震,又稱集集大地震,是1999年9月21日凌晨1時47分15.9秒(當地時間)發生於台灣中部山區的逆斷層型地震,造成台灣全島均感受到嚴重搖晃,共持續102秒,乃台灣自二戰後傷亡損失最大的天災。
此地震造成2,415人死亡,29人失蹤,11,305人受傷,51,711間房屋全倒,53,768間房屋半倒。不但人員傷亡慘重,也震毀許多道路與橋樑等交通設施、堰壩及堤防等水利設施,以及電力設備、維生管線、工業設施、醫院設施、學校等公共設施,更引發大規模的山崩與土壤液化災害,其中又以台灣中部受災最為嚴重。台鐵西部幹線一度全面停駛,亦有多數客運公司暫時停駛。
此地震震央在北緯23.85度、東經120.82度,約於南投縣集集鎮境內,震源深度8.0公里,芮氏規模7.3,美國地質調查局測得矩震級7.6~7.7。
請問這位網軍你家有倒嗎? 我家是梁柱完好只是牆壁增加了一些裂痕.
houlin68 wrote:
m=重力, a=加速度
看得懂的人就拿去用, 看不懂的人就阿彌陀佛了.
摸奶俠 wrote:
F= ma 是牛頓第二運動定律,g 才是重力加速度。
houlin68 wrote:
難怪台灣的公共工程施工品質這麼爛, 捷運施工吊車砸死四人, 全新大樓還未入住梁柱裂縫比四十年老舊公寓還嚴重, 原來就是自認為懂得人有這麼多啊~
houlin68 wrote: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地震"強度七級"了?
我說"若發生七級地震", 有說強度七級? 這位大哥要不要去配配眼鏡啊?
照你這個專業水準與邏輯, 以後全世界任何地方發生地震, 政府只准發佈你的地震"烈度"而不能發佈芮氏地震規模了?
正在大便的老二 wrote:
請問你不能打掉重蓋...(恕刪)
省很大的車迷 wrote:
很好奇這4000戶到底有幾戶退訂?...(恕刪)